原标题:新冠疫苗运输车过海免收通行费
本报2月22日讯(记者陈钰婷)记者从港口部门获悉,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新冠病毒疫苗货物运输车辆免费不停车便捷通行服务工作的通知》,服务新冠病毒疫苗货物运输车辆高效便捷通行,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海口秀英港、新海港、铁路南港执行新冠病毒疫苗货物运输任务的车辆免收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优先过海。
《通知》指出,疫苗生产企业和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实际需要,自行登录新冠病毒疫苗货物道路运输调运单系统,在线填写《新冠病毒疫苗货物道路运输调运单》,由调运单系统统一编码,打印并加盖本单位印章后,放置在车辆挡风玻璃左下角。调运单系统登录账户由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交通管控与运输保障专班办公室统一分配。《通知》有效期暂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