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市政府重点工作的通知
来源:天津政务网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政府第139次常务会议确定了2021年市政府重点工作,将《政府工作报告》部署的工作任务分解为134项。为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推动。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天津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新征程的起步之年。做好今年工作事关长远、意义重大。各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承办的工作负总责、负首责,强化统筹安排、组织协调、整体推进、督促问效。要制定落实措施,细化工作内容、明晰任务分工、明确完成时限、细化完成标准、抓好责任落实,切实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能落实。
二、密切协调配合。各责任单位要从大局和全局出发,加强沟通衔接和协调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牵头单位要负责工作的整体推进,统筹指导推动,把握工作进度,协调解决难题,按要求做好相关情况的汇总、分析、上报工作;配合单位要各负其责,落实落细,及时向牵头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强化监督考核。市政府办公厅要进一步强化对重点工作推进过程的监督和对完成情况的考核。134项重点工作,都要列为各责任单位2021年度的绩效管理考评指标。督查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有关规定和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要求,改变作风,改进方式,提高工作成效,减轻基层负担。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21年2月12日
注:每项工作责任单位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其他为配合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