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半年征兵今日开始重点征集大学生
全国征兵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日前在京召开,会议宣读了国务院、中央军委2021年征兵命令,对今年征兵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上半年征兵自2月20日开始,3月31日结束。下半年征兵自8月15日开始,9月30日结束。
自2020年起,义务兵征集由一年一次征兵、一次退役,调整为一年两次征兵、两次退役。实行一年两次征兵、两次退役后,征兵时间区分为上半年和下半年。上半年征兵从2月中旬开始,3月底结束,新兵批准入伍时间为3月1日;下半年征兵从8月中旬开始,9月底结束,新兵批准入伍时间为9月1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为2年,士兵退役时间对应其批准服现役时间。
征集对象以大学生为重点,突出各级各类学校毕业生征集,优先批准理工类大学生和备战打仗所需技能人才入伍。直辖市、省会城市和高校集中地区全部征集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其他地区减少并逐步取消初中生征集。同时征集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取得国家认可的高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女兵征集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报名参加今年上半年女兵征集。
会议指出,在抢险救灾和灾区恢复重建中表现突出的优秀青年,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子女和兄弟姐妹,现役军人子女,符合征集条件的应当优先批准入伍。少数民族居住集中地区应当多征集懂双语言、文化程度较高、综合素质好的少数民族青年入伍。革命老区应当多征集老红军、老复员军人后代入伍。
会议明确,适龄青年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且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大学新生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全国所有县(市、区)同步组织两次征兵,征集任务数较少的,可由地(州、市)统一组织或划片集中组织。适龄青年自行登录“全国征兵网”如实填写相关报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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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征兵网”
北京市2020年大学生征集比例达到95%,其中本科生超过征集数量的一半。
大学生参军在学历提升、就业等方面可享受哪些优待呢?北京市征兵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在学历方面,根据《关于做好专科学生退役后免试专升本工作的通知》,专科在校生或应届毕业生,包括在京就读的外省(市)生源、在京外就读的本市生源,服役期间被评为一次“优秀士兵”的,可免试专科升本科。根据教育部2020年11月下发的《关于做好2021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2022年起普通专升本可免试招录退役的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毕业生。2021年起“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由目前5000人逐步扩大至8000人,部分首都高校在国家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出台退役大学生士兵推荐免试读研等政策。
在就业方面,根据《关于做好退役大学生士兵就业工作的意见》,每年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公经济组织岗位定向招录(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岗(职)位数量不低于当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50%。非京籍本科以上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完成学业并被本市用人单位接收的,可办理进京落户手续。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役期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并计算工龄。目前,市委组织部公务员局为今年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参加考试的1600余名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了125个公务员职位,计划招录210人。近年来,已累计为7000余名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了1.5万余个定向招录(聘)岗位,近6000名退役大学生士兵通过政策实现就业,成为北京市基层建设的重要力量。
义务兵服役期间,还可享受到经济优待,包括义务兵优待金、学费补偿代偿、自主就业经济补助、服役津贴和退役金四部分。其中学费补偿代偿、服役津贴和退役金分别由国家、军队发放。义务兵优待金、自主就业经济补助由北京市各区人民政府发放。根据《北京市义务兵优待金发放管理办法》规定,义务兵优待金按照上年度全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水平发放。自主就业经济补助按照部队规定退役时间的上年度全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2倍标准发放,士官在义务兵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服役时间增加1年,增发5%。学费补偿代偿标准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
责任编辑:武晓东 SN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