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督一线|给孩子做个好榜样
来源: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
“今天虽然受到了处分,但是我心里更踏实了,可以安心回家和家人热热闹闹吃顿团圆饺子了。”冬至这天,塔城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干部向市水利局水管总站工程师石某当面宣布处分决定,石某如释重负,欣然接受了组织对自己的处分。
2020年4月的一个清晨,石某接到阿不都拉乡阿牙克阿不都拉村村委会主任刘某打来的电话,“这两天市上的巡察组在我们村上巡察呢,你说我俩当年的事情会不会被查出来啊?”话语间透露出些许担忧,这让石某身体一颤,瞬间把他拉回了8年前的记忆。
2012年,石某在市水利局节水办负责高效节水滴灌补助土地面积丈量核实工作,在丈量核实完阿不都拉乡阿牙克阿不都拉村安装节水滴灌土地面积后,该村村委会主任刘某又提出带他去丈量村北面一块地。虽然有些不解,但想着邻村的地反正也是要量的,石某便跟着刘某一同前往,经丈量该机动土面积为218亩。
“这是阿牙克阿不都拉东村的一块机动地,不是我们村的,现在没人承包,我想把这块地承包上并安装滴灌带,你看能不能先报上去,等补助款下来了咱俩平分。”
刘某看四下无人,便试探性的询问石某意见。“那你今年一定要把滴灌装上啊,这样才能符合享受补贴政策的资格。”
“放心吧,我一定把滴灌安上!”考虑到刘某的村委会主任身份可以信任,并且还主动提出要给自己分钱,石某也没多想就答应了。事实上,刘某最终并没有承包该土地,更没在土地上安装滴灌设施。
2014年初,节水滴灌补贴下来了,刘某打电话将石某约了出来,见面后将1万元现金塞到他手上,说:“那块地的补助款下来了,这是答应给你的一半,你数数。”
石某看着手上的钱,面露难色,因为他知道自己违规了,刘某见状拍了拍他的肩膀说:“天知地知,你知我知!”这句话给石某壮了胆,再想到自己最近装修房子还差点钱,心一横,随即把钱装进了包里,还随手给刘某写了张收条。
一晃7、8年过去了,石某万万没想到自己还会记得如此清晰。
“媳妇,我以前贪污过1万块钱,你说我是不是应该去纪委主动交代问题,把事情主动交代清楚,争取组织的原谅?”
“去,必须去,咱们的孩子今年上高三,还在宏志班,你应该给孩子做个榜样!”
“对,可别到最后让孩子知道自己的爸爸在工作上犯了错,会影响他学习的……”
“我明天就去!”接到电话后,石某心里忐忑不安,好几个夜晚都无法入睡,最终向妻子吐露了自己的难言之隐,在妻子的鼓励和支持下,坚定了他主动交待问题的信心。
翌日清晨,石某给刘某打去电话,告诉他准备去主动交代问题的事情,并劝诫刘某也主动去找乡纪委交代自己的问题,随后便来到市纪委监委大楼。
“您好,我...我是来交代问题的...这是我违纪得来的1万块钱,我都上交,请组织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在市纪委监委的接待室里,石某低着头、颤颤巍巍的站着,虽然做了一晚上的心里准备,可看到一身正气的纪检干部和墙上的入党誓词,他还是紧张了。
经办案人员仔细询问后得知,石某在任市水利局水管总站工程师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虚报土地面积,套取节水滴灌补助,并将分得1万元用于个人生活开支。
2020年12月14日,塔城市纪委监委综合考虑石某违纪问题的性质、影响,鉴于其在组织发现前,主动交代违纪事实,并主动上交违纪所得,按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主动投案问题的规定(试行)》和《自治区纪委监委鼓励主动交代问题和投案自首暂行办法》,石某符合主动投案的规定,为达到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目的,决定对石某予以减轻处分,由市水利局党组给予石某党内警告处分。(塔城市纪委监委曾易︱责任编辑麦尔旦·吐尔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