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庆通报案件审理质量评查情况一把尺子促规范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近日,重庆市纪委监委通报全市报批备案案件审理质量评查情况,督促各单位对照自查自纠。
去年9月起,重庆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依照新制定的《案件审理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从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管理文书等方面87项评分点,“一把尺子”对2019年度区县纪委监委审理的31件报批备案案件进行评查。
对于评查出的问题,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予以分类处置:个性问题“点对点”反馈呈报单位,并同步抄送市纪委监委负责联系该区县的监督检查室,督促整改落实。共性问题和个案突出问题汇总后下发通报,督促各单位整改完善。市纪委监委还将限时对整改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通过对报批备案案件评查,一方面发现案件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另一方面努力实现纪法标准上下一致,确保纪检监察权严格在纪法框架内规范有序运行。”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表示。
为做好对报批备案案件的评查工作,重庆市纪委监委还出台制度,对报批备案案件从实体、程序方面作出详细规定。在此基础上,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建立同步评查机制,对报批备案案件在室务会集体审议时实行“一案一评查”,经批准下发批复时一并反馈评查问题,坚决防止出现错案、质量瑕疵案件,不断提高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着眼完善纪检监察法规制度体系,市纪委监委以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办法为引领,持续健全完善“1+X”制度体系,对全市直辖以来的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做好立改废释,从问题线索处置、审查调查措施使用、处分事项工作程序、重大疑难职务犯罪案件咨询论证等方面,制定修订规范性文件29件。
在贯通规纪法、衔接纪法罪上持续发力。年初,市纪委监委、市高法、市检察院专门出台意见,从日常联系、案件质量保障、会商研究、调查研究四方面建立完善了12项机制,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配合制约;同时对照刑事审判关于证据的要求和标准,在已有贪污贿赂刑事案件收集、案件证据工作指引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渎职侵权犯罪等常见职务犯罪的证据搜集、审查标准,列出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增强实用性、协同性。
一体强化市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及区县、基层的法治思维、程序意识。市纪委监委逐步构建起以宏观指导、分类指导、个案指导为主要内容的案件指导体系。
以个案指导为例,市纪委监委将区县纪委监委留置案件办理作为工作重点,派出业务骨干下沉指导、跟踪指导,在问题线索研判、初步核实、留置措施审批及调查取证各环节,指导区县纪委监委牢固树立证据意识,严格按照刑事审判关于证据的要求和标准搜集证据。此外,市纪委监委还通过常态化案件质量评查、报批案件量化评分、整改情况“回头看”等方式,抓机关带系统、强指导促规范,确保左右协同、上下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