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放贷入股乐此不疲”的市监局原局长受审,涉案超两千万
据浙江金华市纪委市监察委官方微信公众号2月3日消息:2月3日上午,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施欣辉受贿案在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由金华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施欣辉涉嫌受贿罪,于2020年9月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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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本次公开开庭审理采取“远程直播”形式。金华市纪委市监委组织市公安系统、市场监管系统、交通系统领导干部,市机关正处级领导干部家属及特约监察员代表共150余人参加“云旁听”活动,充分利用身边的腐败典型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确保警示教育不断线。
起诉书指控:施欣辉在担任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队长,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局长助理,义乌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市市场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项目开发、驰名商标认定、企业经营、案件查办以及干部调动任用等事项上谋取利益或不正当利益,于1997年至2019年,先后以无息借款,高息放贷,低价购房,由他人代付费用,直接收取现金、房产、房劵、消费卡、名表等方式,非法收受相关人员价值2296.5426万元人民币、3万美元、1.5万欧元财物。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施欣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施欣辉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
施欣辉在最后陈述阶段进行了深刻反省,当庭表示知罪、认罪、悔罪,服从依法判决,绝不上诉。他表示:“身为30多年的老公安,一路走来踩黄线、越红线、失底线,行错了人生车道,忘却了年轻时立下的初心,被自己的欲望蒙蔽了双眼,破了纪网、撞了法网。可惜人生不能重来,真的对不起组织、对不起家人、对不起社会……”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公开简历显示,施欣辉,男,汉族,1960年10月出生,浙江金华人,大学学历,1977年7月参加工作,1982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施欣辉1980年代就在金华市公安局从事刑侦工作,后出任金华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局长助理,义乌市委常委、公安局长,金华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2014年3月,施欣辉出任金华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市场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市食安办主任,市委政法委委员(兼),次年1月卸去金华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2018年12月,施欣辉退出领导岗位,但仍然保留地市正局长级。
去年4月13日下午,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施欣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近日正在接受金华市纪委市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多位金华市政界人士此前向澎湃新闻记者透露,施欣辉此前长期在金华市公安系统任职,一度担任过金华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不过近年来关于他涉嫌贪腐和举报声音持续不断,举报内容包括其多项违反党纪国法行为。
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去年9月29日晚间发布消息:经查,施欣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肆意践踏纪法底线,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肆收礼;违规插手执法活动;大搞营利活动,违规持股、违规借贷、低价购房;甘于被“围猎”,知纪违纪、知法犯法,将公权力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在项目推进、企业经营、案件查办、干部调动任用等方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影响力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纪监部门点评:施欣辉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情节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施欣辉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金华市第七次党代会代表资格;追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浙江省纪委监委发布的“双开”施欣辉消息中还提到:审查调查期间,施欣辉在忏悔书中剖析,自己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政治信念动摇,忘了初心使命,三观扭曲错位,贪念占据头脑,“亲”“清”不分,乐于接受利益输送,放贷入股乐此不疲;把组织搭建的平台当成谋取私利的舞台,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成权钱交易的工具,深陷贪婪的泥潭不能自拔;十八大后仍然执迷不悟,台上讲一套,底下做一套,漠视纪法、丧失底线,成了“两面人”,最终沦为“阶下囚”。
施欣辉还表示在案发前也曾企图负隅顽抗,但在组织的感召下选择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放下包袱主动投案,组织的关怀教育深深地触动了灵魂,由衷感恩组织的挽救帮助,真诚地向组织忏悔,愿意接受处理。
责任编辑:贾楠 SN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