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七部门下发《通知》,鼓励春节期间稳岗留工
来源:山西日报
支持企业春节期间在岗培训、鼓励发放留岗红包……2月2日,从省人社厅传来消息,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工信厅、省小企业局、省卫健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总工会7部门2月1日联合下发《关于疫情防控和春节期间稳岗留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拿出真金白银鼓励企业春节期间稳岗留工,确保员工健康安全、企业生产有序、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我省加大失业保险稳岗扶持力度,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按规定实施稳岗返还,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落实失业保险待遇,支持失业人员就地过年、应聘上岗。
我省支持企业春节期间开展在岗培训,对职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按每人3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对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的企业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的标准,申领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
我省将利用春节假期深入实施3万人订单式培训。培训时间10天内每人每天补贴150元,10天后每人每天补贴100元,补贴最高不超过4000元。
我省鼓励企业向疫情防控和春节期间在岗的务工人员发放“留岗红包”、节日补助等。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向企业或留岗人员发放留岗补贴。各级工会将开展关爱活动,慰问留岗职工。全省基层工会逢年过节要按年度内不超过1800元的标准向会员发放慰问品,合理确定春节期间的慰问金额。
我省支持企业吸纳就业,加大对因疫情防控不能返乡但又失业人员的帮扶,鼓励春节期间正常生产的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小微企业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照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给予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岗位补贴。对小微企业新吸纳城乡各类劳动者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据实按每人不超过1000元的标准给予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
《通知》明确,要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引导企业错峰放假,合理安排节日期间在岗员工休息休假。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为留岗过年的职工提供方便快捷的维权服务,及时处理欠薪案件,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同时,关心关爱留岗人员,引导企业改善疫情防控和春节期间留岗员工用餐,丰富文体娱乐活动。鼓励大型超市、餐饮企业、菜市场、快递网点持续营业,确保留岗人员在就业地安心过年。(高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