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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非名校不要、歧视职校毕业生,山东政协委员建言纠正

原标题:用人单位非名校不要、歧视职校毕业生,山东政协委员建言纠正

2月1日,山东省政协委员、山东外事职业大学校长孙承武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今年山东省“两会”期间,他向大会提交了题为“关于落实教育改革方案保障职业院校毕业生享有同等权益的建议”的提案。

“部分地区和单位仍不同程度地存在对职业院校毕业生的歧视现象。有些用人单位片面追求高学历高文凭,有的甚至非名校不要,过分关注毕业生的‘出身’,过分强调第一学历,对职业院校毕业生持回避态度,瞄准的是以学科知识为主的普通教育毕业生,不愿接受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学校毕业生。”他在提案中称。

提案中还提到,部分国有企业或大型企业存在行业之间攀比员工学历的现象,在招聘条件中限制职业院校学生报考,有的虽未明确限制,但在录用时却不能一视同仁,导致大量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学生被排除在外,使他们很难凭借自己的才能获得好的岗位,无法与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享受同等权益,公平性大为缺失,这种现象亟需解决。

为进一步提升职业院校毕业生的权益,促进教育公平,孙承武在提案中建议,一要转变观念。呼吁社会、企业等用人单位打破“唯学历”“唯名校”用人观,建议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目标,制定公平的考核录用标准,对职业院校毕业生一视同仁。

二要有政策保障。认真传达、落实2020年10月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提出的“职业学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聘、职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学校毕业生同等对待”措施。对歧视职业教育毕业生的行为做法,可以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予以监督、纠正,情况严重者要通报批评直至追责。

三要做好法律法规保障。在保障制度实施的过程中,有必要通过立法,出台保障职业院校毕业生享有同等权益的法律法规,为职业院校毕业生争取到与普通学校毕业生同等的公平竞争机会,当职业院校毕业生权益受到危害时能够做到有规可依、违法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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