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黑龙江省疾控中心提示:10种情况不宜接种新冠肺炎疫苗
来源:东北农业大学官微
新冠疫苗到底要不要接种?打新冠疫苗需要注意什么?黑龙江省疾控中心提示:过敏、发热、妊娠期和哺乳期妇女等10种情况不宜接种新冠肺炎疫苗。
现阶段我国乃至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依旧十分严峻,接种新冠疫苗是非常必要的措施。我国主要按照“两步走”的方案,实施全国范围内新冠疫苗接种。第一步,主要针对部分重点人群开展接种,包括从事进口冷链运输、口岸检疫、船舶引航、航空空勤、生鲜市场、公共交通、医疗疾控等感染风险比较高的工作人员,以及前往中高风险国家或地区的人员。第二步,随着疫苗附条件获批上市或正式获批上市以及产量不断增加,将有更多产品投入使用,确保符合条件的群众“应接尽接”。
接种新冠疫苗需要注意什么?
接种时主动提供个人的身体健康状况。接种期间全程佩戴口罩,按照接种点标识有序排队,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接种疫苗之后必须在接种点留观区观察30分钟,无不适症状才可以离开。接种后应多休息,多饮水,注射部位保持干净卫生,不清洗、不挤压按摩接种部位,以防局部感染。如果出现持续发烧等现象,应及时就医并向接种单位报告。
以下10种情况不可以接种新冠疫苗:
1、对疫苗中任何成分过敏者,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荨麻疹、皮肤湿疹、呼吸困难、血管神经性水肿或腹痛者。
2、发热者、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处于慢性疾病的急性发病期者。
3、年龄小于18岁或大于59岁不予接种。
4、妊娠期妇女和哺乳期妇女,接种3个月内有生育计划者。
5、有惊厥、癫痫、脑病或精神疾病史或家族史者;患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有格林巴利综合征病史者。
6、已被诊断为患有先天性或获得性免疫缺陷、HIV感染、淋巴瘤、白血病或其他自身免疫疾病。
7、已知或怀疑患有严重呼吸系统疾病、严重心血管疾病、恶性肿瘤者。严重的肝肾疾病、药物不可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140mmHg舒张压≥90mmHg)、糖尿病并发症。
8、使用抗肿瘤药物等免疫调节剂者。
9、有新冠病毒感染史者。
10、临床医师或接种工作人员认为不适合接种者。
新冠疫苗有哪些不良反应?
新冠疫苗和其他任何疫苗一样,接种后可能会出现一些常见的不良反应;如接种部位酸胀、红肿、疼痛、瘙痒等;极少数人因个体差异可能会出现发热、乏力、恶心、头痛、肌肉酸痛等,一般2-3天后大多可自行恢复,无需做特殊处理,不需要太过于担心。
其次新冠疫苗成分的特异性属性有可能诱发过敏性反应,这属于疫苗本身特性之一,不代表疫苗本身的质量和安全性存在问题。目前我国累计已完成100多万剂次的临床试验和紧急接种工作,并没有发现严重的不良反应,也没有出现严重感染的病例报告。
来源|黑龙江省教育厅
制作|大学生记者团张悦
责编|徐小添
审核|冯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