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航破产重整六问六答:对理财产品兑付和航空主业有何影响
一周前,本报就海航集团风险处置发文《海航向何处去》;一周后,答案揭晓。1月29日,海航集团发布声明,相关债权人因该集团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申请法院对其破产重整。这是一个很多人都不想看到的结果,其出现固然令人百感交集,但好在这并不是最终的结局。
这是海航集团风险处置工作关键时期的第一步,也是极为重要的一步,它既标志着其是在用市场规律、法治思维解决市场问题,也意味着海南省海航集团联合工作组、海航集团、债权方等相关各方前期的大量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更让人们距离那个健康的、更加美好的新海航更近了一步。
海航风险处置迈出关键一步
事情走到今天这步早有端倪。1月22日,海航集团同时发布了两份公告,一份公告表明风险处置进展顺利,联合工作组已完成尽职调查工作,制定了风险处置工作思路和方案;另一份公告则是自去年2月29日联合工作组进驻海航集团时即担任海航集团董事、执行董事长的顾刚,海航集团董事、联席首席执行官的任清华一同辞去在海航集团这两个职务。这预示着相关工作将以海航集团这个市场主体为主,本着法治化、市场化的原则向前推进。
在海航20多年的发展史上,有过多次接近破产的危急关头。此次深陷流动性危机,更是早有破产传闻传出。而之所以于此时正式申请破产重整,一方面是因为联合工作组经过此前近一年的工作,摸清了海航的底数,明确其已资不低债,本着法治化、市场化、可操作性的原则选择了这条路;另一方面也是联合工作组、海航集团与各债权方代表进行充分沟通终于达成了初步的共识,为后续依法推进相关工作,实现风险处置、各方利益最大化铺平了道路。
根据海航集团1月29日发布的声明,该集团收到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的《通知书》,主要内容为:“相关债权人因我集团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申请法院对我集团破产重整。海航集团表示,将依法配合法院进行司法审查,积极推进债务处置工作,支持法院依法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确保企业生产经营顺利进行”。
出乎很多人意料的是,此次申请破产重整的不仅仅是海航集团,还有其旗下不少成员企业,连上市公司都有3家。海航方面表示,在具体实施中,3家上市公司在提交破产重整申请后,需要经过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进一步核查论证并出具相关意见,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后,由相关地方人民法院受理。
一切都在法治化、市场化轨道进行
按照惯常的处理破产的操作,单独将海航集团破产重整而非将其与上市子公司等一起破产重整要容易的多。不过,这个容易的方案中暗藏着很大的隐患,上市子公司的诸多资金被大股东违规占用,如果只有大股东破产重整,那么上市公司被占用的资金无法回转,就有可能陷入退市清算的境地。
相关方也注意到,虽然海航旗下很多企业也是独立法人,但集团一个指令可能就将其资金调拨去了别的地方,这些子公司、孙公司等虽然是很多大的项目的实质出资方,但在相关决策中完全没有话语权,它们与集团的关系更类似实质混同。这是戒惧、防范之心不够的结果,如果不把集团与子公司之间这样的关系处理好,那么即便这次问题得以解决了,可能过一段时间还是会爆发类似的危机。
相关方在海航风险处置方案设计之初除了考虑海航员工、债权方等利益外,也考虑到了其上市公司的众多中小股东,并尽最大努力去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据了解,由于海航的流动性危机,其旗下8家上市公司的总市值从高峰期的2000亿元回落到700多亿元,如果海航风险处置方案实施顺利,这些上市公司不再受到大股东的影响,其市值以及中小股东的权益无疑都会更加亮眼。
此次海航集团与旗下包括上市公司在内的多家企业一起宣布破产重整,把上市公司的很多债务转由集团公司这个大股东代偿,相当于把之前集团欠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欠债券方的三角债债务链条拉直了;其对于上市公司的债务还设计了通过债转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消债等方案进行化解,使之能更加符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的相关要求。
市场化之外,相关工作也完全遵循法治化轨道推进。《破产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在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第八十条规定,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债务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
为了稳步推进相关工作,加强党的领导,1月26日,海航集团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召开,9人组成了海航集团第二届党委会,顾刚在党委全委会上被选为党委书记。而在9人中,既有李先华、李维艰等创业元老,也有海航集团目前四大板块的主要负责人,其中权重较高的海航航空集团和航空空港事业部各有两名高管入选。
另据记者了解,海南省海航集团联合工作组此前就重整计划草案跟主要债权人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并对280名债权人代表进行了信息的预告知,得到的基本是支持相关草案往前推进的态度。
相关专家介绍,向法院提出破产重整申请只是第一步,其距离重整计划执行之间还要经历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申请、召开两次债权人会议和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等程序。
守牢航空主业安全不放松
与其他一些知名破产企业不同,海航的特色是旗下有众多实体企业,且绝大多数都在正常运行。加之核心主业还是航空运输业,此前流传的各种版本的资产处置方案都关注其航空主业怎么办。相关专家介绍,对于海航集团来说,进入破产重整程序主要是按照法治化、市场化原则解决债权、债务问题,并不会影响其航空主业正常生产运行,重整完成之后航空主业将实现“轻装上阵”,真正做到“聚焦主业、健康发展”。
公开资料显示,海航集团旗下参控股航空公司14家,商用机队规模近700架,为中国第四大航空集团。根据民航局2020年发布的《2019年民航行业发展统计公报》,就2019年运输总周转量来看,占比从高到低依次为南航集团25.2%、中航集团24.6%、东航集团19.5%、海航集团15.6%、其他航空公司15.1%。第四大航海航集团的运输总周转量就超过了其他航空公司运输周转量的总和。
尽管受疫情影响,全球航空业普遍不景气,但在海南省海航集团联合工作组的带领下,海航航空主业快速恢复元气。据披露,2020年海航全年累计飞行126万小时,起落55万架次,旅客运输量6490万人次,货邮运输量逾80万吨,截至2020年12月底,海航日均航班量恢复至2019年同期9成以上,日均国内航班量基本恢复至2019年同期水平。日均旅客运输量恢复率领先全民航 6个百分点,客座率领先全民航 4个百分点。
安全更是被海航视为重中之重。自成立那天起,海航就将航空安全视为一切工作的前提,以及不可触碰的底线、高压线。作为中国民航第一家SMS建设试点单位,海航率先推行主动报告文化,形成包含安全红线制度、前置风险管理、过程质量管控、系统化安全管理等四大核心安全理念的管控体系,形成安全事务全员参与机制,持续排查化解风险隐患,积极开展正向安全激励,做到“人人讲安全、事事为安全、时时想安全、处处要安全”。
除了在理念上和文化上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外,海航还充分发挥科技兴安的作用。海航将民航运行规律和安全规章要求数字化,建立了综合气象、飞机、航线、机场、人员等因素的HORCS 2.0运行风险管控系统,为海航每天2000多个航班实时自动计算风险值,并实时监控航班运行中的非正常操作情况;通过建设实时监控飞机状态的飞行健康管理系统,研发了基于QAR全数据灵活检索分析的飞行品质分析系统,搭建起海航大数据前置风险分析、实时运行安全工程防护以及非正常事件应急响应的全方位安全信息能力,与实地督查相结合,确保安全规章有效执行到位。
过去一年来,海航更是积极践行“三个敬畏”,固守安全底线,并在旗下多家航空企业推行飞行体系作风纪律量化积分制度,进一步夯实了自身的安全和稳定工作。
考虑到风险处置过程中或许各方对海航安全存有疑虑,1月22日,海航集团发布《海航集团风险处置进展顺利,即将进入关键时期》公告后,当晚顾刚就主持召开专题办公会,研究航空主业安全稳定工作。他说,海航风险处置即将进入关键时期,为确保风险化解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民航局对安全工作的各项指示,根据“三个敬畏”要求,牢把“严”字当头,强化“三基”建设,将“抓安全、抓生产、抓稳定”三项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时刻战战兢兢、时刻如履薄冰、时刻警钟长鸣的态度将安全工作落实于每一个细节,筑牢海航生存的基石。
当选海航集团党委书记后,顾刚又向集团各级党组织和党员提出安全方面的要求。“要把安全生产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上,持续推进‘抓作风、强三基、守底线’建设,以基层党组织为阵地,建设政治强、执行力强的党员队伍,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条航线、每一个航班,每一个工作岗位上,带动全体员工在各自岗位上坚定信念、齐心协力、听从指挥、尽职尽责,为海航整体风险化解贡献自身力量”。
1月28日,2021年春运正式开始,受疫情影响,今年春运客流不如往年,但海航旗下各家航空类企业全都以饱满的热情投身其中。而如果把海航比作一架飞机,破产重整应该算是它的中场过站或者停场维修阶段,相信用不了多久,它就又要振翅起飞,翱翔于蓝天。(《中国民航报》、中国民航网记者许晓泓)
海航破产重整六问六答
随着1月29日,海航集团发布声明,海航集团整体风险化解按破产重整实质推进。破产重整是怎么回事?海航集团希望通过破产重整达到什么目的?其又对海航员工、理财产品兑付和航空主业有什么影响?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相关专家和海航集团相关负责人。
一问:海航是要破产清算了吗?
破产重整虽然规定在《企业破产法》中,但并不是破产清算。《企业破产法》规定了三种法定程序,包括破产清算、破产重整与破产和解程序,后两个程序虽然都冠以“破产”二字,但却与清算并无关系。
破产重整的企业,企业法人资格不注销,继续存续,不是让企业关门大吉、退出市场,而是通过对债务人企业实施债务、资产、业务、股权、管理等全方位的重组,找准企业出问题的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改善公司治理机构,化解公司债务负担,让企业法人资格不注销、继续存续的同时可以卸下包袱,轻装上阵,实现对企业的挽救和重生。因此,破产重整中心不在破,而在立,也就是重整与重生。
破产重整被认为在一定程度上是对债务人的保护。首先,法院裁定对债务人企业破产重整的当天,债务人企业的全部债务停止计息,能降低债务人企业的财务成本。其次,法院裁定对债务人企业破产重整,则债权人单个的诉讼、仲裁、保全和执行等法律行动就受到限制这对于经营性企业尤为重要,甚至可以说是救命的措施。再次,用债务人企业的财产设定担保的债权人也不能随意处置担保财产。最为重要的是,破产重整期间债务人企业还可以持续经营。为了持续经营还可以继续借钱。
据不完全统计,自破产法实施以来,截至2021年,已经先后有76家上市公司进行破产重整并且重整成功,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实现了法律效果、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尤其是仅在去年一年中各地法院就受理了15家上市公司重整案件。这些成功的典型上市公司重整案件包括盐湖钾肥(000792)、重庆钢铁(601005)、舜天船舶(002608)、力帆集团(601777)等知名上市公司。与此同时,还有大量国有和民营的大型集团企业已经通过重整程序脱困或已经进入重整程序、试图通过重整程序脱困,前者包括渤海钢铁、海鑫钢铁、东北特钢、达州钢铁、四川煤炭集团、天津物产集团等大型钢铁、能源及综合性集团企业,后者包括青海省投资集团、雨润集团、方正集团等。
事实上,航空公司的破产重整也并不罕见。比如美国的联合航空、环球航空以及日本的日本航空都经历过重整程序,尤其是美国的全美航空更是两次重整。事实上,自2020年以来,先后已有维珍航空、哥伦比亚航空、泰国航空等多家国际知名航空公司申请破产保护/重整,足以证明在航空领域的破产重整,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在国外更已是家常便饭。
破产重整与破产清算的差异对比表
二问:破产重整对海航有啥影响?
海航集团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将从法律上对海航集团产生众多法律效果,既受到法律保护,又受到法律限制,主要体现在:
一是可以受到破产保护。如上分析,破产重整其实就是破产保护,破产法规定的各种保护制度均可以适用于海航集团。相信这些保护制度的适用,可以有效保护海航集团,确保海航集团能够维持持续经营,有效保护海航集团的经营性资产,并维护全体债权人、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是要依法受到破产法的限制,这其实也是对债权人负责。根据破产法的规定,破产法也对债务人企业破产重整期间做出了很多限制,具体体现在:
第一,重整期间要停止支付历史欠款债权,不能再实施个别清偿,否则违反了同债同权、公平清偿的原则;
第二,重整期间未经法院或者债权人会议同意,企业不能再处置资产,因为债务人的全部财产是用来给全体债权人公平受偿的,所以未经法院同意或者债权人会议同意,债务人企业自己是不能处置资产的;
第三,重整期间,债务人企业的董监高、法定代表人、经营管理人员以及其他需要配合重整工作的人员也要受到法定限制,以满足法院和管理人开展相关工作需要。这些人员受到的限制主要包括: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是管理人要依法接管企业。按照破产法的规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管理人就要接管企业,当然这种接管主要是形式意义的接管,重在监管债务人的资金、财产等安全,企业实际的生产经营、安全责任等仍然是要靠债务人企业自己来落实的,管理人重在监督。
四是企业原有的决策机制要受到限制。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债务人企业原来的股东会、董事会就不能再直接作出决定,需要确保作出的决定不违反破产法的规定、不违反管理人和法院的要求。
五是可以调整出资人权益,引入有实力的战投。基于债权人利益优先于股东利益这一基本的公司法原理,一旦债务人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则说明公司财产无法清偿全部的债务,债权人的利益无法得到妥善保障,甚至存在减值和损失的风险。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老股东的权益就应该调整清零,然后调整的权益对应分配给债权人直接抵债,债权人就成了债务人的股东,或者把老股东的权益出售给战略投资者,战略投资者提供资金用来给债权人还债。实践中,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的企业,几乎都进行了出资人权益调整,以最大程度保障债权人的利益。
六是债务人企业要继续落实主体责任,确保生产经营稳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虽然债务人企业被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各项决策机制受限,各项工作都要受到管理人和法院的监督,但是对于持续经营的企业来讲,管理人并不是专业的经营管理团队,所以企业经营责任,尤其是涉及的环保、安全、稳定等经营责任,依然要落实到债务人企业主体身上。
三问:海航集团重整想要达成怎样的效果?
一是法人主体资格继续存续,参与市场竞争。
二是负债降到合理的水平。通过破产重整,将依法对海航集团的全部债务作出妥善处理和安排,综合通过现金清偿、留债展期清偿、股抵债、信托份额抵债等各种方式化解海航集团的债务风险,把海航集团的债务规模降低至其可以承受的合理范围内。
三是引入有实力的重整投资人。进入重整程序后,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引入有实力的、与海航集团业务匹配的、拥有先进管理理念的重整投资人,助力海航集团未来发展。化解债务只是解决当前的生存问题,引入重整投资人是解决海航集团未来发展、活的更好的问题。
四是理顺管理机制,重构规范运营机制。通过破产重整,引入战略投资者,将重构海航集团的管理机制,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构建规范、有效、高效的运营机制,确保企业合法、合规运营。
五是总体愿景:重整实施完毕后,海航集团的负债将大幅削减、运营负担显著减轻、经营管理制度进一步优化;随着增量资源的注入、航空运输市场逐渐回暖、市场经济环境逐渐向好,海航集团将恢复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将继续维持以海航控股为核心的全国第四大航空公司;海航集团体系内上市公司继续维系上市资格,消除对资本市场的潜在重大震荡,全体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未来有望获得更有价值的回报;全体债权人的债权得到妥善安排,避免债务风险传导、蔓延,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并且债权人还可以通过抵债获得的股票、信托份额持续享有重整后海航集团发展的红利。
与此同时,随着自贸港政策的重大利好,重整后的海航集团将扎根自贸港发展需要、紧抓自贸港发展机遇,充分发挥海航集团既有的资源优势,做优做强航空主业,以高度的政治站位、责任感与使命感,助力海南省建成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的高水平自贸港,完成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四问:海航破产重整后,理财产品兑付怎么办?
业内专家表示,海航集团进入破产重整后,理财产品的兑付,在法治化的框架下,将更有保障。
据悉,重整前海航集团正在处理的投资人诉讼已经超过1000起,金额达数亿元,很多投资人也是希望能够通过市场化、法治化的方式解决投资纠纷,维护自身权益。
在此次破产重整中,相关方面将专门设立投资人的债权申报渠道,以保障投资人能够及时准确的申报债权。据接近海航集团的人士称,此前在制定整体解决方案时,联合工作组已经将理财产品界定为涉众敏感类债权,并指定了专门的解决方案,一方面确保投资人权益保护,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确保整体方案的顺利实施。
破产重整制度与破产清算不同,其更侧重于拯救身陷困境的债务人,是指在企业无力偿债的情况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保护企业继续经营,实现债务清理和企业调整,使之摆脱困境,走向复兴的再建性债务清理制度。海航最终选择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则意味着理财产品的兑付(即广大投资人的此类债权受偿)或将纳入法治化、市场化轨道。这对广大投资人来说,也是一种公平、公正的处理方式,至少兑付会更加透明,也为兑付争取更多的时间和空间。
首先,海航的风险化解方案是在联合工作组联合第三方中介机构前期扎实有效尽职调查基础上启动的,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有利于在司法框架下、在管理人牵头下公平公正对待所有理财投资人,一视同仁,防止个别、偏颇清偿。
同时,进入重整程序后,投资人可以直接申报债权,避免通过诉讼仲裁程序的确权成本。海航集团理财产品涉诉、仲裁案件,被诉主体众多,且大多数案件通过一审、二审,维权时间长、成本高。投资人虽然赢了官司,但付出相关差旅费、诉讼费、律师费等精力和成本。进入重整程序后,投资人可直接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无需起诉。
最后,进入重整程序后,海航集团拥有协商大额债权人、引进战略投资人等更多选择,海航集团争取稳定、可持续的生产经营环境在时间和空间上将更有保障。相信这也给广大投资人带来更多的希望。
五问:海航破产重整对员工有什么影响?
企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是指对符合破产条件但是具有挽救希望的企业不立即进行清算,而是在法院的主持下,指定破产管理人,依法清理企业债权债务,制定重整计划,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调整,以帮助债务人摆脱财务困境、恢复营业能力。
此次破产重整对海航意义重大,是让海航重获新生必须要经历的法律程序。海航在破产重整期间依旧持续稳健经营,继续为社会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由于海航集团破产重整开始后会持续经营,员工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其也将稳定员工就业,确保员工工资及法定福利按时发放及缴纳。
在重整期内,海航集团的人力资源管理将按照《海航集团风险化解时期人力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同时在这个时期,也正在积极研究在新的发展格局和阶段里,提前谋篇布局,建立一套适合海航未来发展的管理体系及体质机制。在员工职业发展方面,将重新建立科学规范的职级体系,打造“管理+技术”双通道,提供多部门多岗位的培训及晋升通道,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在激励机制方面,将恢复保障调薪和激励调薪机制,构建与行业对标、符合企业发展阶段、匹配企业支付能力的薪酬体系、探索市场化行业化的激励政策,做到实干者实惠,奋斗者受益。在员工关爱方面,永远践行员工是海航最宝贵的财富,认真倾听一线员工的声音,真心关爱一线员工,不断把员工关爱工作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
六问:海航集团破产,会不会影响航空主业?
破产重整不影响航空主业正常生产运行。
对于海航集团来说,进入破产重整程序主要是按照法治化、市场化原则解决债权、债务问题,并不会影响其航空主业正常生产运行,重整完成之后航空主业将实现“轻装上阵”,真正做到“聚焦主业、健康发展”。
公开资料显示,海航集团旗下参控股航空公司14家,商用机队规模近700架,为中国第四大航空集团。根据民航局2020年发布的《2019年民航行业发展统计公报》,就2019年运输总周转量来看,占比从高到低依次为南航集团25.2%、中航集团24.6%、东航集团19.5%、海航集团15.6%、其他航空公司15.1%。第四大航海航集团的运输总周转量就超过了其他航空公司运输周转量的总和。
尽管受疫情影响,全球航空业普遍不景气,但在海南省海航集团联合工作组的带领下,海航航空主业快速恢复元气。据披露,2020年海航全年累计飞行126万小时,起落55万架次,旅客运输量6490万人次,货邮运输量逾80万吨,截至2020年12月底,海航日均航班量恢复至2019年同期9成以上,日均国内航班量基本恢复至2019年同期水平。日均旅客运输量恢复率领先全民航 6个百分点,客座率领先全民航 4个百分点。值得一提的是,海航抢抓航空货运逆势发展机遇,开展实施“客改货”业务,2020年执行客改货航班3100余班,实现腹舱货邮运量逾40万吨。同时,相继推出“海航随心飞,欢聚自贸港”、“海航随心飞,畅享中国行”、渝悦飞等爆款产品,快速获得经营效益的同时也极大助力旅游经济的复苏。
除了生产运营,在安全、服务和保障员工权益层面,海航航空主业的表现也颇为稳定。去年未发生严重征候及以上等级事件,安全形势平稳向好,核心安全指标位于行业前列,同时实现境内航司机组因公零感染、国际航班零熔断。旗舰企业海南航空连续十年蝉联“SKYTRAX五星航空公司”荣誉并保持全球最佳航空公司排名第七;因优质产品服务及主动担当作为,2020年至今航空主业累计收到各级政府及企事业单位感谢信、表扬信等130余封。航空主业将员工视为“最宝贵的财富”,践行“一线工作法”,开展 3600余场干部下一线活动,收集员工建议及诉求 7000余项,解决 6400余项事项,问题解决率为 91%。
作为扎根海南的企业,海航受益海南自贸港各项政策红利的同时,也积极融入海南自贸港建设。完成海南自贸港首单航材“零关税”进口,率先试点执飞海南首条“海口—阿姆斯特丹”洲际货运航线,完成外籍公务机首次转至海南自贸港注册,开通第一条博鳌直飞一线城市定期航班,完成国内首次通过自贸港注册引进两架A321飞机,承接自贸港首单境外飞机进境保税维修业务。美兰空港一站式维修基地项目正在紧锣密鼓筹备入驻工作,GE大飞机发动机维修项目落地海口,填补自贸港发动机维修产业的空白。
正是基于航空主业安全管理水平高,服务品牌深入人心,未来发展潜力巨大,能够为社会创造更大价值,海航集团化解风险的核心内容才聚焦于“保住航空主业”。经过破产重整后,海航得以专注于发展航空运输业,为发展海南自贸港航空产业、服务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继续赋能。
责任编辑:杨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