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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缺失,一张公务油卡竟被套刷109次

原标题:监管缺失,一张公务油卡竟被套刷109次

一张宾阳县的公务加油卡竟在桂林刷卡使用多达105次,还存在节假日异地使用的情况,难道是因公外出,还是另有猫腻?带着疑问,宾阳县纪委监委调查组立即赶往该县司法局进一步了解情况。

事情要从宾阳县纪委监委在全县范围开展“私车公养”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说起。

“全县那么多个单位,报上来的数据全是‘无’。”为了确保报告数据的真实性,宾阳县纪委监委立即召开会议研究,成立调查组深入核查。

人过留名,雁过留声。调查组前往中石化、中石油营业网点调取节假日各单位的加油记录。果不其然,经过查阅大量的数据后,发现该县司法局的一张加油卡在桂林有加油记录。

经询问宾阳县司法局有关负责人,该单位节假日期间没有安排人员外出。调查组更加坚信该单位公务加油卡使用存在问题,并通过数据对比、逐一排查,把目标锁定在该局会计李某飞身上。

“我从来没有去过桂林,又怎么可能在那里加油,有可能是单位的同事使用了油卡。”面对调查组的询问,李某飞还故作掩饰。

“你还是如实交代为好,既然我们能调取加油记录,也能到桂林加油站调取摄像记录,用车牌再倒查车主……”调查组继续说道。

早在2016年2月,李某飞就已将其保管的一张公务加油卡副卡,交由其长期在桂林生活的妹妹使用,加油费用每月500元均由李某飞本人从单位主卡圈存到副卡上。其妹刷卡消费后,再将等额钱款交给李某飞。

经核实,2016年2月至2019年1月期间,李某飞保管的油卡累计加油109次,其中在宾阳县加油4次,桂林市辖区加油105次,涉及金额共计18285.69元。

因将单位公务加油卡交由亲属使用、套取现金,李某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18285.69元全部上缴国库。

“当时心存侥幸,未曾想过已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国家法律法规,事到如今,再多的后悔和自责也于事无补。”李某飞在检讨书中写到。

在长达4年多的时间里,为何一个会计能屡屡出手,利用公务油卡套取现金。制度的漏洞和监管的缺失是问题的关键,宾阳县纪委监委决定对该局主要负责人予以诫勉,并督促该局就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同时,要求全县各单位进一步细化公车、公务加油卡使用管理流程,进一步完善用车登记审核、油卡充值和加油稽核等监督机制。(宾阳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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