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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要闻2020年太原地表水水质改善率达36.23%

原标题:政务要闻2020年太原地表水水质改善率达36.23%

近日,生态环境部通报了全国332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地表水水质改善及排名情况,2020年太原市地表水水质改善率36.23%,在全国332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排名第六。

为解决沿汾河及主要支流两侧农村生活污水直排问题,到2020年年底,太原市完成165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汾河干流及主要支流堤外3公里范围内、常住人口2000人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全部进行收集处理后排放,小店区、杏花岭区、万柏林区农村生活污水已实现全域治理。按照每年每亩20元的奖励标准,太原市调动灌区、乡镇、村委会节水灌溉、退水管理,全市建成高标准节水灌溉农田1.1万亩,确保农灌退水回用不入河。圆满完成了汾东污水厂一期二步扩建工程,污水处理能力由每天15万吨扩容至35万吨,进一步补齐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短板。

据太原市生态环境局相关人士介绍,去年,该市充分发挥生态湿地污水净化功能,投资1.14亿元,在清徐县4条总退水渠内开工建设了4处总面积达1002亩的人工湿地,蓄水面积达36.78万平方米,总蓄水15.06万立方米,新增植物35.11万平方米,生态效应显著。

(转载自太原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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