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新闻 > 正文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回应观澜汇户内喷淋问题

原标题: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回应观澜汇户内喷淋问题

针对近期市民反映的西山区大商汇新希望观澜汇小区12栋住宅户内设置喷淋一事,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迅速安排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派人到现场调查。

从实地调查的情况看,该项目消防管道安装及设置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

该项目是超高层住宅,对于超高层楼房的消防管道安装,国家有着明确规定: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第8.3.3条及条文解释之规定,建筑高度大于100米的住宅建筑内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对于建筑高度大于100米的住宅建筑,需要在住宅建筑的公共部位、套内各房间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以提高其自防、自救能力。

针对业主反映室内部分消防管道会影响空间使用问题。

从实际调查来看,该栋住宅套内消防管设计标高为2.6米,其中玄关、厨房、卫生间设置直立型喷头,其他房间设置边墙型喷头;建设单位考虑业主后期装修吊顶后喷头应露出吊顶,业主装修时自行改造困难且会对消防水系统产生影响,验收后将直立式喷头改为下垂型喷头。

根据《住宅设计规范》GB50016-2014第5.5.2条的规定,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0米,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0米,且局部净高的室内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

从现场局部净高及局部净高的面积经测量来看,满足《住宅设计规范》GB50016-2014第5.5.2条要求。

此外,连接喷头与支管的短管有长度预留,喷头高度可根据业主装修要求调整,可增加净高高度。

从实地调查的情况来看,该项目消防设施设置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达到验收要求。

考虑到业主实际需求,市住建局已建议开发商在满足消防规定的条件下,可对室内消防管道进行适当优化。

业主若有其他异议,可根据房屋销售合同向建设单位协商维权。若协商不成,建议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昆明日报记者吴劲松)

相关阅读:
上海地铁15号线开通试运营 中国煤炭科工深化供给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