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多地严控疫情期间物价,限定防疫及生活必需品购销差价率
1月26日,商务部印发的《关于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市场保供工作的通知》提到,要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不法行为。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在这之前,河北石家庄、吉林通化等多地已发布公告,要求疫情期间严控相关商品购销差价率,有的地方还制定市民举报制度,有地方还公布了对违反价格规定者顶格处罚案例。
严控防疫及生活必需品购销差价率
1月26日,吉林省市场监管厅副厅长刘顺昌在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表示,为支持通化等地区抗击疫情,该厅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证食品安全,维护价格基本稳定。
另据通化日报同日消息,该市市场监管局启动吉林省政府疫情期间管理措施,要求与疫情防控相关的用品药品以及肉、蛋、菜、米、面、油等生活必需品的购销差价率不得超过25%。
通化市市场监管局还持续通过召开视频告诫会、发放告诫书等形式向经营者宣传价格政策,强化检查排查,及时对经营者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山东威海荣成市及黑龙江齐齐哈尔龙江县等地也曾发布公告,要求防疫用品及生活必需品购销差价分别不得超过35%和30%。
此外,河北石家庄市商贸流通行业1月16日还发出《抗疫情保供应稳物价优服务倡议书》,倡议全市商贸流通企业、会员单位疫情特殊时期所有商品品种不涨价,对市民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做到不断档,不断货,及时供应。
鼓励市民举报市场违法行为
澎湃新闻注意到,除对物价进行监管外,多地还实行市场价格专项检查、举报奖励、罚款等措施稳定物价。
1月19日,河南郑州发布价格监管公告载明,对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最高将处500万元的罚款;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黑龙江哈尔滨依兰县市场监管局在进行市场价格检查时,发现人民同泰朝阳店在疫情防控期间,以明显高于同期同类商品市场价格30%的售价销售硝酸甘油,属于哄抬物价和扰乱市场价格秩序行为。该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对该药店进行了处罚,并责令其停业整顿。
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月9日出台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管领域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鼓励市民举报以下行为:哄抬物价,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的;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的;生产、销售假劣口罩、消杀等疫情防护用品等。凡举报查实的,奖励举报者500元至5000元。
前述《暂行办法》出台一天后,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公布了某商超因大白菜等商品定价违反了疫情防控期间哄抬价格有关规定,被顶格处罚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