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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设临港新片区后,代表建议上海再设立一正局级单位,专门处理这件事

原标题:增设临港新片区后,代表建议上海再设立一正局级单位,专门处理这件事

增设临港新片区后,代表建议上海再设立一正局级单位,专门处理这件事

“在当前国际国内形势下,有必要进一步抢抓机遇,加快推动设立上海国际商事法院。”今年两会上,市人大代表阮忠良建议,在上海设立专门的国际商事法院,集中管辖各类国际商事纠纷,管辖上海扩大开放过程中日益增多的国际商事纠纷,依法防范化解相关法律风险。

数据显示,2017年到2020年,上海市中级法院共受理涉外、涉港澳台、涉自贸区商事案件和仲裁司法审查等与外向型经济相关的案件13801件,年均收案3450件,年均增长率超过了13%。特别是在刚刚过去的2020年,此类案件的年增长率超过了25%。阮忠良认为,上述司法数据显示出,在增设临港新片区等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制度的支撑推动作用下,近年来本市外向型经济发展迅猛,对专业化、高水平的国际商事审判机构和国际商事审判制度的需求也显著增大。

“与此相适应,在司法制度上也有必要积极借鉴全球知名自贸区的成功经验,推动设立专业化、高水平的国际商事法院。”阮忠良说,上海有关部门已着手推动设立上海国际商事审判专门机构,但在当前国际国内形势下,有必要进一步抢抓机遇,加快推动设立上海国际商事法院。在他看来,上海设立国际商事法院的条件已经成熟。

一方面,上海已有较为专业的国际商事审判体系,也积累了较丰富的国际商事审判实践经验,建立了适应国际商事审判需要的配套工作机制。另一方面,上海法院已经培养了一支较强的国际商事审判队伍。目前全市法院从事涉外、涉港澳台、涉自贸区审判的专业法官有80余人,其中具有硕士、博士学历者占比超过70%,部分法官具有海外留学背景。

阮忠良建议,上海国际商事法院按直辖市中级法院规格设置(正局级),集中管辖上海市辖区内依法应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申请承认和执行境外法院商事判决、裁定案件,商事仲裁司法审查,与新片区有实际联系的商事案件,以及其他与外向型经济相关的案件。上海国际商事法院设立后,现有中级法院不再承担涉外商事审判功能,并对基层法院涉外商事案件的管辖作适当调整,突出涉外审判集约化、专业化的特点。

“从功能定位及战略目标看,设立国际商事法院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拓展司法管辖权,吸引更多国际商事纠纷在我国管辖,以此代表国家参与国际商事规则及司法制度竞争,争取我国在国际事务中的制度性话语权和影响力。”阮忠良说,基层法院层级偏低,管辖权和影响力均受到明显限制。在拟由上海国际商事法院管辖的案件中,有多类案件依法必须由中级法院一审管辖,基层法院不能行使相应的司法管辖权。中级法院设置比较适中,既有法律规定的一定层级和数量的案件管辖权,也便于依托该机构开展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形成一定的国际影响力。

栏目主编:张骏

文字编辑:王闲乐

题图来源:孟雨涵摄

图片编辑:雍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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