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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政协委员贺晓辉建议:主播行业应不招纳在读学生

原标题:湖南省政协委员贺晓辉建议:主播行业应不招纳在读学生

1月25日,湖南省两会期间,湖南省政协委员、湖南省律师协会监事长、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主任贺晓辉,提出了规范网络直播行业的建议。

贺晓辉指出,网络直播行业自2016年以来,获得了迅猛发展,尤其是在新冠疫情期间,成为刺激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与此同时,网络直播行业问题层出不穷,给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了不稳定因素。

根据《第4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2017年12月,网络直播用户规模已超4.0亿人,到2020年3月,已超5.0亿人,且占整体网民的比例基本维持在50%左右,并呈上升趋势。

贺晓辉从湖南网络直播行业获取的数据显示,网络直播从业人员数量巨大,2020年湖南省内主播从业人数约为50万人,每年都呈递增趋势,有将近一半的女大学生做过网络主播。与此同时,网络直播经纪公司数量众多,2020年湖南省内有1000家以上。2020年湖南省内直播行业每月的平均营业额为15亿左右。2020年上半年国内电商直播已超过1000万场,活跃主播数超过40万人,观看人次超过500亿。

贺晓辉认为,网络直播行业迅猛发展的同时也存在诸多问题,如,直播平台对直播内容审查不严,使得内容良莠不齐,整体出现泛娱乐化趋势,冲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污染网络视听生态;直播平台对所带货物缺乏审核准入机制,加之部分经纪公司以流量泡沫掩饰营销陷阱,利用商家追求盈利的急迫心态,对粉丝数据注水,组织人员恶意刷单,为提升网络讨论度、吸引消费者眼球,又故意采用恶意炒作方式诱导粉丝刺激销量,致使部分直播带货产品质量无保障,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网红主播违约情况多发,签约经纪公司起诉后,有的司法部门由于对此类新生事务不熟,出现不敢判、拖延判、“有条件”地判的情况。

对此,贺晓辉提出关于规范网络直播行业的建议。

第一,指导设立区域性行业协会,探索建立湖南省直播行业从业标准(公约)。通过对行业协会的督导,督促各方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着力健全网络直播业务各项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内容安全制度和人资物配备,积极参与行风建设和行业自律,共同推进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活动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如公开承诺“不招纳在读学生从事直播行业”、“在内容上坚持社会效益优先的正确方向,积极传播正能量,展现真善美,着力塑造健康的精神情趣,促进网络视听空间清朗”等。

第二,推动制定地方性法律法规,依法规范直播行业发展。直播行业乱象丛生,归根结底是法律规定滞后所导致的。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于2020年11月12日发布了《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该规定较为笼统,缺乏可操作性。有必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推动地方性立法对直播行业进行规制。如“构建完善的产品质量监管制度”,对电商直播实行播前备案登记制度,商家入驻直播平台应提供有效的主体信息、联系方式、生产或销售资质、委托授权书等信息,并在直播带货过程中进行公示,同时缴纳相应的保证金等。

第三,促进司法部门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诚实守信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面对当前诸多当红主播因违约而被经纪公司起诉的情况,司法部门在受理相关案件后,应该及时、大胆地依法裁判,以维护守约主体的合法权益,教育各方主体诚实守信,依约履行协议。同时,面对此类新型、普遍性案件,建议省高院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调研,研究出台统一的、切实可行的裁判标准与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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