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在浙江,这些事情你知道吗?2020年浙江药监十件大事揭晓
近日,省药监局组织开展了2020年浙江药监十件大事评选活动,产生了2020年浙江药监十件大事和2020年浙江药监十件大事提名名单。
1.强化疫情防控医疗物资保障
省局器械处、检查中心、器械院、器审中心,各市县局
开通应急审评、应急科研、应急甄别、应急使用、转产扩产五条通道,推动医用口罩生产企业从10家增加到379家,日产量从50万只增加到2500万只;医用防护服生产企业从1家增加到39家,日产量从0增加到13万件。
2.实施职业检查“双百尖兵”工程
检查中心,各市县局
创新检查员培养模式,通过带教检查、驻企培训等五大模块构建教、学、练、检一体化的教育培训机制,共开展带教检查567家次,服务企业423家次,参与检查员5300余人次,实现检查员能力培养、省市县高效协同、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大共赢”。
3.发挥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哨点作用
省局流通处、服务中心,各市县局
全国率先建立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登记报告制度,并创新开展零售药店常态化疫情监测警戒工作,让全省2万家药店成为2万个“哨点”,累计监测登记1533万人次。
4.合力开展疫情防控药械科研攻关
省局注册处、生产处、器械处、检查中心、食药检院、器械院、药审中心、器审中心,杭州、宁波、湖州、绍兴、衢州、台州市局
助力全国首个新冠肺炎潜在治疗药物“法维拉韦”、全国首个“核酸扩增检测分析仪”及配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获批,截至目前浙江共有3家企业的4个新冠病毒检测试剂获批。
5.药品风险监测预警防控系统入选全国智慧监管典型案例
省局注册处、办公室、浙药高专、服务中心
在全国率先探索建设“药品风险监测预警防控系统”项目,首创“一个模型”,抓好“两条链”,布好“三张网”,提出“一库一图一指数”新理念,用技术“管控”数据、用数据“管控”风险,构建药品风险“精密智控”新格局。
6.构建药品安全协调机制和责任体系
省局办公室、政法处
省政府调整设立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由省长任主任,并召开省食药安委第一次会议和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省“两办”出台《关于改革和完善省域药品安全治理与高质量发展体系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工作领导落实药品安全责任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浙江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7.办好送药上山进岛、24小时“网订店送”药房建设、化妆品放心消费等民生实事
省局流通处、化妆品处、器械处、浙药高专,各市县局
新建送药上山进岛便民服务点366个,建成24小时“网订店送”药房636家,群众好评率双双达到99.6%;培育化妆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1424家、示范街区14个。
8.助力医药企业复工复产
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各市县局
出台助推医药企业复工复产12条政策举措,派驻173名驻企监督服务员实现4类139家重点企业全覆盖,减免疫情防控药械注册、检验费5925万元,复工复产率达99.82%。省内涌现振德、东方基因、迪安诊断等医药明星企业,浙江医药产业成为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亮点”产业。
9.赋能生命健康科创高地建设
省局规财处、注册处、生产处、器械处、化妆品处、检查中心、食药检院、器械院、药审中心、器审中心,各市县局
组织开展深化“三服务”产业赋能年活动,联合相关部门出台《关于推动浙江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江省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关于改革完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的若干实施意见》,31个创新药获批临床或上市(28个获批临床、3个获批上市),16个创新医疗器械获批临床或上市、86个第三类医疗器械获批上市,开展药品技术合作140项、医疗器械技术合作166项,建设医药创新和审评柔性服务站16个。
10.打造医药科创技术支撑高地
省局规财处、食药检院、器械院,海宁市局、钱塘新区分局
与海宁市政府战略合作共建长三角医疗器械检测评价与创新服务综合体,与钱塘新区战略合作共建生物医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联合杭州医学院、省疾控中心、西湖大学等单位共建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
11.举办首届药品安全科学监管与创新发展峰会
食药检院、省局规财处
搭建药品监管科学研究基地、化妆品创新监管与高质量发展示范基地、长三角医疗器械检测评价与创新服务综合体、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市场监管实训基地等5个“政产学研”对接平台;评选首届药品安全科学监管与发展创新奖。
编辑:李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