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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兴疫情有病例最早在1月5日出现症状,早于首例病例12天

原标题:北京大兴疫情有病例最早在1月5日出现症状,早于首例病例12天

北京大兴1月17日新增两例本地确诊病例,打破了大兴区200天无报告病例的纪录。根据通报,在1月19日,北京市新增的7例本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通报中,一位患者在1月5日就出现了症状,自行服药未就诊,这距离被确诊有14天,距离1月17日的首个病例有12天。这其中,该病例及其多个被确诊的密切接触者,都有“出现症状自行服药未就诊”的情况。

有病例最早在15日出现症状

根据通报,1月19日的病例1某男,43岁,现住大兴区天宫院街道融汇社区,某京外赛事活动裁判。2020年12月30日,因出京需要采集咽拭子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患者自述2021年1月13日出现鼻痛等症状,自行服药未就诊;曾多次到访病例3的家中。1月17日作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核酸筛查,1月18日检测结果为阳性,1月19日诊断为确诊病例,临床分型为普通型。

病例3某男,40岁,现住大兴区天宫院街道融汇社区,某公司员工,兼职某京外赛事活动裁判,病例1曾多次到访其家中。患者自述1月5日以来陆续出现乏力、咳嗽等症状,自行服药未就诊;1月17日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1月18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1月19日诊断为确诊病例,临床分型为普通型。

病例7某男,31岁,现住顺义区北务镇南辛庄户村,某公司员工,为病例3的同事、密切接触者。患者自述1月11日起出现肌肉酸痛、头痛等症状,1月13日自行服药后好转。1月18日进行核酸检测,1月19日报告结果为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临床分型为普通型。

从通报发现,病例1及其多个被确诊的密切接触者,都有“出现症状自行服药未就诊”的情况

在石家庄疫情中,健康时报记者根据河北省卫健委病例通报信息梳理发现,有20多个病例在2020年12月下旬出现发热、咽痛、鼻塞、咳嗽、感冒、身体不适等症状后,自行到诊所、村卫生室、药店等场所购药治疗,甚至有人3天内去了5趟小诊所和卫生院,数日后才被检测出阳性。

最早的一例,在2020年12月20日就出现了症状。根据河北省卫健委通报,2021年1月6日确诊的“病例8”,在2020年12月20日就出现“感冒症状”,曾去村诊所就诊;2021年1月3日核酸检测呈阳性。

在1月10日的河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河北省疾控中心应急办主任、流行病学专家师鉴介绍,基于现今早期病例发病时间点,初步估计“零号病例”早于12月15日。

张文宏呼吁:千万别自行服退烧药!

从此次河北石家庄、北京大兴两次疫情来看,石家庄12月20日出现症状的患者到1月3日确诊,中间耽搁14天;北京1月5日出现症状的患者到1月19日确诊,中间同样耽搁了14天。如果能在出现症状的第一时间就诊进行核酸检测,或许能大大降低疫情扩散。如果早期出现症状的患者仅仅是自己通过简单服用退烧药、止咳药缓解症状,导致后续又密接多人,造成他人感染,会进一步扩大疫情。

1月21日召开的上海疫情防控工作发布会上,上海市新冠肺炎临床救治专家组组长、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感染科主任张文宏医生呼吁,如果发烧,不要自行服用退烧药,一定要去发热门诊做检测!早做检测,早出结果,早做应对。在广泛接种疫苗之前、在全球完全控制疫情之前,常态化的抗疫要坚持,一起和病毒赛跑!

北京大兴疫情有病例最早在1月5日出现症状,早于首例病例12天

张文宏强调,上海此次新增新冠病例就是主动筛查中发现的。张文宏解释,“快速”有两个方面(的意思):“我快速”和“你快速”。“主动筛查是‘我快速’,你发烧了马上到医院看是“你快速”。如果你发烧不到医院看,拖几天自己弄退烧药吃,发现不行了再到医院去的时候,就让我们失去了快速反应的机会。”

张文宏再次提醒大家,如果发烧(大家)不要自己随便买点退烧药吃吃就算了,建议去发热门诊,做个检测。

全国多地开始禁售退烧药

为了新冠疫情能及时发现,避免患者自行服用退烧药、止咳药,全国多地已经开始禁售退烧药、止咳嗽药。1月9日,广西药监局发布《关于药品零售经营企业暂停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类药品的紧急通知》,要求自治区内所有药品零售经营企业一律暂停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类药品,所有相关药品全部下架。而需要购买发热类相关药物的人员,必须就近到指定发热门诊就诊。1月8日,海南省文昌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暂停全市药店及部分医疗机构销售发热、咳嗽药品的公告》,要求自2021年1月9日起,全市所有药店及私人诊所、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民营医院暂时下架治疗发热、咳嗽的药品(包括说明书里涉及的内容),恢复销售时间另行通知。请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及时前往各发热门诊(诊室)就诊。1月9日,海南省琼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关于暂停全市药店及部分医疗机构销售发热、咳嗽药品的公告》,要求自2021年1月9日起,全市所有药店下架治疗发热、咳嗽类药品,恢复销售时间另行通知。请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及时前往各发热门诊(发热诊室)就诊。

1月15日,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关于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暂停销售退热药品工作要求的通知》,药品零售企业暂停向公众销售退热药品。发热患者请到指定医疗机构科学就诊。浙江舟山市市场监管局发布,1月21日起,所有零售药店暂停向市民销售退热类药品!零售药店对于购买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药品的人员应开展实名登记,并询问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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