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一批涉及保山市乔永仁、乔连佰黑社会组织腐败和充当“保护伞”的公职人员受到查处
来源:云南发布
2020年以来,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纪委省监委、省委政法委高位统筹、精心部署,省、市两级纪检监察机关果断出击、同步推进,会同公安机关打掉了盘踞在保山三十余年的以乔永仁、乔连佰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违法犯罪团伙。该团伙通过金钱开道、钱权交易等方式拉拢腐蚀党政机关、政法和金融系统公职人员,结成利益共同体,形成“伞黑”勾结勾连,严重危害了当地政治生态和社会经济秩序,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纪检监察机关深挖彻查“乔氏家族”黑社会性质组织违法犯罪团伙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216名公职人员受到查处,其中28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和法律处罚,40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113人给予警示提醒和批评教育,35人纪检监察机关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
保山市委原副书记、市长吴松在任职期间四次收受乔永仁送给的人民币200万元,以及价值27.75万元的金条2根,为乔永仁办理兴盛农产品市场土地规划调整等事宜提供支持与帮助。保山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杨建洪干预司法,为乔永仁涉法案件提供帮助,撑腰站台,收受贿赂。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副局长朱剑平收受乔永仁贿赂226万元,利用职务便利为乔永仁、乔连佰在获取政府工程和土地开发等方面提供帮助,成为“乔氏家族”坐大成势、谋取不当经济利益的“助推器”。施甸县原常务副县长闪耀强损公肥私,为所欲为,利用手中权力将县城核心地段的305亩土地,以每亩18万元的出让价推荐给乔连佰开发,使乔连佰获取了巨大经济利益,并指示分管部门人员伪造8本土地证,提供给乔连佰用于贷款获利。隆阳区原区长胡飚和原副区长韦国忠,腾冲市原市长茶春桥,隆阳区自然资源局原局长闵雪峰等百余名党政干部成为“乔氏家族”的“保护伞”。保山市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陈玉华、原副检察长李某公开充当政治掮客,为乔永仁结识公职人员牵线搭桥,提供方便。西双版纳州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张迅、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四级高级检察官张有贵、保山市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高云、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李术尤等7人,干预司法,为乔永仁涉法案件提供帮助,徇私枉法,收受乔永仁巨额贿赂共697万元。保山市公安局原常务副局长、隆阳公安分局原局长普兴旺利用职权,包庇纵容犯罪,成为“乔氏家族”的“保护伞”。保山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孙光华、钟天然以及保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赵燕忠等65名公检法系统干部被“乔氏家族”腐蚀渗透,为“乔氏家族”团伙成员违法犯罪通风报信、提供帮助。省教育厅原副厅长、省招生考试院原院长朱华山,收受乔永仁人民币近百万元,倾其全力为乔永仁及其重要关系人的子女入学就读提供帮助。
以乔永仁、乔连佰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违法犯罪案发生在保山、影响到全省,既是一段时期以来云南政治生态受到严重污染、遭到严重破坏的一个具体个案,也是保山独特的地域、民情、文化等错综交织的深刻反映。受白恩培、秦光荣等余毒流毒影响是公职人员腐败的政治诱因。“关系学”“圈子文化”一度在保山盛行,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信奉“有能力不如有关系”“大树底下好乘凉”,四处找门路、搭“天线”。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缺失,惩治黑恶势力不坚决是公职人员腐败的直接诱因。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缺乏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对政治生态的准确研判和全面建设不力,对一些污染政治生态的“底泥”和“因子”疏挖不力,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政法机关履职缺位,执法不严。信念滑坡、政治亚文化大行其道是公职人员腐败的思想诱因。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信念缺失,原则性、战斗性丧失,通过“打朋友”“拜干爹”“结亲家”等形成利益圈子,政商不分,沆瀣一气。对纪法缺乏敬畏、擅权妄为是公职人员滋生腐败的客观诱因。有的政法机关党的领导虚化弱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个别领导干部党性丧失、贪欲无度、漠视纪法,把执法权当做交易,使执行程序变成走过场,规章制度及法律法规成为摆设,为不法之徒谋取私利大开方便之门。金融系统腐败是帮助“乔氏家族”做强做大的“金主后台”,一些银行无视国家金融监管规定,帮助乔永仁等人以虚假资料办理巨额贷款,为其圈地、套取项目、高利转贷提供资金支持。暴露的这些问题警示我们,必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从思想、政治、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彻底肃清白恩培、秦光荣等余毒流毒影响,进一步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源头治理防范机制,堵塞制度漏洞,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廉洁家风教育,筑牢拒腐蚀永不沾的思想根基。
来源:“清风云南”微信公众号
编辑:张音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