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
截至2020年12月23日,共受理案件5104件,审结4124件;累计召开111次专业法官会议,形成了418个具体法律适用规则——这是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发布的一组数据。作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产物,该法庭运行2年来,审理了一批有影响力的案件,被誉为知识产权审判的“国家队”。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对提高我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日前举行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强调,要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和科技自立自强,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大对“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以及新兴产业、重点领域、种源等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
近年来,我国每年受理超过40万件知识产权案件,已成为审理相关案件特别是专利案件最多的国家,也是审理周期最短的国家之一。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不仅是我国遵守国际规则、履行国际承诺的客观需要,更是我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内在要求。
加强、加大,这是近年来我国运用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严肃态度。例如,打击和整治网络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有效回应权利人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的维权诉求;合理适用民事诉讼举证责任规则,依法减轻权利人的维权负担;有效保护职务发明人的产权权利,保障研发人员获得奖金和专利实施报酬的合法权益等。
着眼满足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领域新业态发展需要,最高法探索建立技术调查官、技术咨询专家、技术鉴定人员、专家辅助人参与诉讼活动的技术事实查明机制,提高技术事实查明的客观性、公正性、科学性。
常态化疫情防控中,人民法院更是加强司法应对,服务保障“六稳”“六保”。针对新技术给审判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各地法院积极探索,服务产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和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加强数据权利和个人信息保护。
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指出,要加强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加强司法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加强对虚拟财产、基因技术、胚胎法律地位等新课题的研究。
随着我国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保驾护航更有力。高效的执法司法体系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保障。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为保障民法典准确适用,全面清理完善知识产权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增强法律实施效果,制定完善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植物新品种、商标、著作权、药品专利、数据产权等相关司法解释,加强刑事、民事、行政各领域的严格保护,把法律保护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