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顾雏军申请国家赔偿:“总要有一个案例,给民营企业家以信心”
我觉得现在的形势跟以前不太一样
《民法典》已经正式实施了
表明我国保护财产的最高法律效力
所以现在法律对我的支持可能是比较大的
顾雏军。(本刊记者/贺斌拍摄)
本刊记者/贺斌
“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经正式生效实施,我希望我是第一个沐浴她的阳光雨露的人!”1月12日,顾雏军在朋友圈和微博发布消息,透露已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
1月18日,顾雏军向《中国新闻周刊》发来立案通知书扫描件,“这是万里长征的第二步!”
从 2019年4月10日,顾雏军案终审宣判至今,又过去了近两年时间,对于仍保留“挪用资金罪”的结果,他心有不甘,不断奔走、申诉。他对证监会当年拟的8条“罪状”耿耿于怀,告过证监会,也赢了官司,却依然没有获得想要的结果。
索赔也在同步进行。就在终审宣判的第二天,顾雏军给江苏省委书记寄去一封信,要求讨回扬州亚星客车股权,算是正式开启了讨还产权的程序。
去年6月,顾雏军起诉科龙虚假诉讼,索赔489亿元的民事案件又由广东高院发回佛山中院再审。几天后,顾雏军召集20位律师,开展了一场主题为“顾雏军巨额赔偿法律座谈会”的线上会议。当天的会上,顾雏军再次滔滔不绝地复述案情,却时不时被律师们打断,将话题转回到赔偿上来。大部分律师给出的意见是尽快申请国家赔偿。
在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书后,顾雏军也在网上进行了全文公开,他共提出了16项赔偿申请,包括归还4家上市公司股权,返还在江西、扬州、合肥、商丘、珠海、天津和深圳的地产并恢复地面建筑,以及部分股票损失、私人房产和总额为1.2亿元的赔偿金等。
“申请书是由三十家律师事务所帮忙共同起草的。”顾雏军向《中国新闻周刊》介绍。这份国家赔偿申请书涉及的事项之多,数额之巨在国内实属罕见,但顾雏军认为,这只是拿回应有的部分,此前民营企业家申请国家赔偿鲜有见诸报端,顾雏军此举一如既往的高调。“总要有一个这样的案例出来,给民营企业家以信心。”他说。
“本来是想等到完全无罪再申请赔偿的”
中国新闻周刊:距离终审宣判快两年了,为何现在才开始申请国家赔偿?
顾雏军:当年和我一起被抓的7个同事,他们在2019年宣判后就申请了国家赔偿,结果一审就给他们平均30多万元的赔偿。他们不服,上诉到最高法被驳回,还是维持原判。
我之所以拖到现在才申请,主要一开始还是希望能完全无罪再去申请。因为终审之后不能上诉,但是可以一直申诉,所以去年10月份,我向最高法提出了申诉,要求将挪用资金罪这条罪名去掉,由于疫情,我通过网上提交了申诉材料。
当时想着如果最高法能够立案,可能就要改判,所以一直没有申请国家赔偿。但是到现在已经3个多月了,依然没有得到任何回复,而今年4月10日是申请国家赔偿的最后期限,如果我再不去申请,就放弃了这个权利。因为申请国家赔偿需要本人到场提交,考虑到疫情和春节等因素,我决定提前去广州递交申请,于是1月11日,我向广东高院递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
中国新闻周刊:目前进入到怎样的程序?
顾雏军:交申请材料的时候,立案庭的工作人员一看到我的名字,马上就叫赔偿办公室的人下来。当时他们跟我说得很轻松,说我们已经等你一年多了,你的同事早就申请了,你到现在才来。
广东高院立案庭当时接收了申请书,并给了我一份“诉讼资料接收凭证”,证明收到了我的全部申请书。广东高院赔偿办的法官当面核查了国家申请书及材料清单和证据清单,没有进一步要求任何材料,我理解应该是所有材料都齐全了。
受理案件通知书是后来以邮寄方式发给我的代理律师,通知我的国家赔偿申请符合立案条件,广东高院于2021年1月14日决定予以受理。
从法律上讲,我有权利申请国家赔偿,而且在终审宣判的时候,最高法院第一巡回法庭的法官也告知我们可以申请国家赔偿,所以我认为申请国家赔偿没有问题。
“我只是要回失去的东西”
中国新闻周刊:国家赔偿有固定的标准,你在申请书里,共提了16项赔偿的措施,提出这些要求的依据是什么?
顾雏军:因为我的同事们损失很大,但也只能根据国家标准,按实际服刑天数来计算。他们告诉我,只有拥有股权的人才会有另外的赔偿。我是我们中间唯一拥有股权的人,作为股东是可以申请因为坐牢而产生的其他赔偿的。
我提的这些要求都是合法的,也是跟律师协商过的。我觉得我已经非常谨慎了,只是要了我当时失去的东西,其他的价值损失并没有计算在内。在我领导之下,仅仅三年时间,科龙的销售额从37亿元增长到120亿元。如果我没有被抓,现在的科龙有什么理由比不上现在的几家家电巨头?但我并没有要求参照同行企业目前的市值来赔偿,只是要求把股权还给我。
我要的都是最基本的,我应该有的东西,也都是我实实在在丢了的东西。那4家上市企业,在我入狱前都是经营很好的,我按照当时的市值要回应有的股权是应该的吧。
至于土地和厂房,在我入狱后除了天津的工厂被拍卖,其他都没有经过拍卖程序,就被当地政府收走了,也没给我一分钱,那些楼我去看过,都还在。把我的地拿走了,就应该还给我,拍卖了就应该买回来还给我,如果拆了我的厂房就要建起来,这些都是合理要求吧?而且“返还并恢复原状”是不可分割的一条法律条款,并非我的要求。
至于赔偿金部分,人身自由损害赔偿金7000万元我认为是合理的,入狱前我个人一个月收入就是75万元,一年就有800多万,入狱后这些都没有了,难道不应该赔偿吗?
稍微理由不太充分的,可能是精神损失赔偿金这块,但是我父母因为我的入狱,生活艰难,早早就去世了,孩子成长我也不在身边,对他们的心理创伤也是很大的。
至于因为我的被抓导致的后果和影响,比如2004年,格林柯尔为了进入世界汽车领域,分别在英国收购了一家商用车设计公司,在法国收购了一家汽车配件公司,这两家公司分别在2007年至2008年破产倒闭。我本想用家电产业的方法整合世界汽车配件,占有全球汽车配件70%~80%的市场份额,但随着我的入狱这些努力都白费了,对于类似这些损失,我就放弃申请赔偿了。
“保护产权,总要有一个成功的案例吧”
中国新闻周刊:在网上你公布了国家赔偿申请,身边人对你的申请是怎样的态度?
顾雏军:首先是我那7个老同事,都认为成功拿回来的可能性不大,但是我觉得现在的形势跟以前不太一样,《民法典》已经正式实施了,这对我们国家来说是个标志性的事件,表明我国保护财产的最高法律效力,所以现在法律对我的支持可能是比较大的,我觉得还是有希望的。
中国新闻周刊:据你所知,民营企业家平反后申请股权赔偿,有成功的先例吗?
顾雏军:我知道的就是江苏牧羊案。虽然判定牧羊集团15.51%的股权归还许荣华,但是企业也被掏空了,赢了股权输了财产。
所以我们大家都在关注,看看他拿到手的是不是当年的股权和价值,也就是我说的恢复原状的问题。企业都被掏空了,很多财产都被变卖,这时就算再归还股权,也不值钱了,所以应该将变卖所得的财产,以及恢复入狱前的股权收益一并归还,否则拿到一个空壳是没有意义的。
中央一直提平等保护企业家产权,今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施行,法律要立信,总要有一个成功的案例吧。我现在公开提出来,也是想通过我的案子,让大家看到希望。
中国新闻周刊:此次申请赔偿的时间,你有心理预期吗?
顾雏军:国内6个月之内就能拿到一审判决,二审判决按照我同事们的经历,大概就三四个月就拿到了。也就是一年之内全拿到了。我的情况可能复杂一些,怎么实现、能不能半年之内搞定,我也不敢保证。
因为确实申请的难度不小,我不认为短时间能够完成,对此我还是有思想准备的,给他们足够的时间去研判。到现在为止,我已经等了15年,再等一两年也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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