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3部门合力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联合青海省公安厅、青海省司法厅、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3部门(以下简称13部门)联合印发《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推进我省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持续提升为市场主体服务水平。
《方案》从持续推进减税降费政策直达快享,不断提升纳税缴费事项办理便利度,稳步推进发票电子化改革促进办税提速增效降负,优化税收执法方式,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强化跟踪问效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等方面,提出了16项主要改革任务,明确了48条具体措施。
据悉,我省13部门将综合采取“云课堂”、精准推送等方式,及时发布税费优惠政策,加大部门协同和信息共享,强化大数据监测分析,实现应享尽享。同时,拓展税费综合申报范围,简并申报次数,减轻纳税缴费负担。
《方案》提出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优化流程精简资料,试行证明事项承诺制,在2020年底办税时间压减至120小时以内的基础上,2022年年底前,纳税缴费时间压减至100小时以内;推进网上办掌上办,巩固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创新试点,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完善税费服务体系。
青海省税务局负责人说,我省13部门将分步实施发票电子化改革,2021年年底前,建立与发票电子化相匹配的管理服务模式,增进市场主体发票使用便利,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进智慧税务建设;推进电子发票应用的社会化协同,推动电子发票与财政支付、单位财务核算等系统衔接。以优化税收执法提高维权保障精度,依法依规深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并加大《方案》实施监督力度,确保政策措施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李玉清韩世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