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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单之外无审批!北京首次发布投资领域175个审批事项清单

原标题:清单之外无审批!北京首次发布投资领域175个审批事项清单

1月15日下午,市发改委召开发布会,首次发布《北京市投资领域审批事项清单(2020年本)》(以下简称“投资审批事项清单”),共包括175项,涉及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其他行政权力、公共服务、政府内部审批五大类事项。政策实施后,将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

一份清单了解申报什么去哪申报

本市投资审批事项共包括175个(其中市级独有事项51个,市区共有事项109个,区级独有事项15个),涉及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其他行政权力、公共服务、政府内部审批等五大类事项,覆盖全市13个具有投资项目审批职能的政府部门,涵盖项目立项审批、各专项评价和规划审批、施工和竣工验收等工程报建类所有审批事项。

“这份清单就是企业申报审批的工具箱,企业通过一份清单就对需要办理哪些审批事项,去哪个部门办,到市里还是区里办一清二楚,这样可以更加规范政府部门的投资审批行为。”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说。

据悉,对于投资审批清单中的事项,均有明确的申报材料要求及具体办事流程,使投资领域审批事项清单化、标准化。从投资审批清单的体例架构来看,一是投资审批主体覆盖市、区两级。根据实施主体的不同,北京市投资审批事项清单划分为三个层级:第一层级是法律、法规、规章明确的市级部门独有的投资审批事项;第二层级是法律、法规、规章明确的市、区两级部门共有的投资审批事项;第三层级是法律、法规、规章明确的区级部门独有的投资审批事项。

按照“市级统筹、上下协同”的原则,由市政府各部门统筹梳理市级独有,市、区共有,区级独有的投资审批事项,确保同一投资审批事项在纵向不同层级、横向不同部门或不同区之间“五统一”,即:统一类别、统一名称、统一依据、统一实施主体、统一编码。

清单外投资审批将被纠正取消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投资审批事项清单公布施行后,将严格贯彻“清单之外无审批”的基本原则,对于未依法纳入清单管理的投资审批事项,坚决纠正取消。

在清单编制过程中,相关部门对多种不规范事项进行了集中统一梳理,如以审批、核准、备案名义实施的事项;名义上不是审批、备案,但实际操作中需要项目单位提出申请、政府部门以各种形式认可才能投资建设的事项;强行要求项目单位对有关投资审批先办、后办、代办、等待一起办等,设置所谓“审批前期服务环节”的事项;对实质审查的“体外循环”等情况或者名义不是由政府部门实施,但由政府规定为中介机构审查、审查结果作为投资建设必要条件的事项。

此外,对已梳理投资审批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对照投资审批事项,逐一审查其法律、法规、规章依据是否充分,是否超越上位法扩大适用范围,是否违规增加审批环节,是否依据的法律文件存在违法违规条款等。

在此基础上,清理规范变相设立的投资审批事项。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之外,以地方法规、部门或地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增设事项或以“政务服务”等名义变相设立的审批事项,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后,纳入投资审批清单管理,清单外的事项将被纠正清理。

及时动态调整投资审批清单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投资审批清单的发布,是为了在解决企业群众办事创业中反映强烈的“堵点”问题上下功夫。“本市将通过对投资审批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持续规范、精简投资审批事项,解决现有投资审批事项设定依据不充分、投资审批无清单的问题,以合法性审查为基础,打通企业投资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中梗阻’,切实消除‘隐性壁垒’,为营商环境的优化提升提供制度保障。”

下一步,市发改委将依托投资审批清单,对招拍挂、协议出让、划拨等方式获取土地使用权的投资项目,分类梳理并公布项目审批流程,为企业办理投资项目审批提供更加精准的指导和服务。

本市将进一步落实“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改革要求,对市政府各部门可优化、合并的事项进行整合,对可并联审批的事项推动联审联办,对可调整、取消、下放的事项进行精简,扎实推进北京市固定投资领域审批制度改革。

市发改委将及时制定投资审批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持续规范本市投资审批管理工作。对清单外的事项和不按照清单规定的名称、适用范围、申请材料实施投资审批的,视为违规审批,投资审批事项清单也将作为今后规范实施审批行为以及甄别是否为违规审批的依据。

责任编辑:武晓东 SN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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