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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郑月娥:区议员应被视作“公职人员” 需按《香港国安法》宣誓

原标题:林郑月娥:区议员应被视作“公职人员”,需按《香港国安法》宣誓

林郑月娥:区议员应被视作“公职人员” 需按《香港国安法》宣誓

据香港媒体报道,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在出席行政会议前向记者表示,区议员和行政长官选委会委员,应该优先视为“公职人员”,需要按《香港国安法》宣誓。

林郑月娥表示,《香港基本法》第104条对宣誓的适用范围规定较窄,而《香港国安法》的宣誓要求较广,讲明公职人员要宣誓。香港不同法律对公职人员的解释有所不同,当局正在清晰厘定“公职人员”。

林郑月娥说,按常理,区议员是政治体制内重要组织,选委会肩负选出行政长官的责任,两者应该优先视为“公职人员”。当局会尽快把修订条例草案交给立法会审议。

对于53名反对派人士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被捕,林郑月娥表示,案件已进入调查阶段,不评论个案。她强调,《香港国安法》是香港法律,故须有法必依,否则形同虚设,希望外国社会不应有双重标准。

林郑月娥表示,近期美国发生的事情,反映有外国官员和政客评论香港事务时持双重标准。前年6月香港出现暴力,部分外国政客似乎纵容和鼓励,当这些事在自己国家发生,就采取截然不同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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