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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社论:整治“司律不当交往”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原标题:整治“司律不当交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新京报社论:整治“司律不当交往”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司法人员与律师不当接触交往”,不仅严重影响司法公正,污染司法生态,也戕害了司法公信力和权威性。资料图。图片来源:新京报网

据报道,1月9日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在总结过去一年政法工作的同时,研究部署了2021年政法工作。会议还明确表示要狠抓顽瘴痼疾整治,聚焦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运动式”、“一刀切”执法,司法人员与律师不当接触交往等执法司法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着力点,打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铁军。

此次会议,要求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着力点,聚焦“司法人员与律师不当接触交往”等问题,无疑是把司法活动中纠偏正向、挖根除弊的发力点,放在了最敏感、也最为关键的法律职业主体关系上进行专项整治。比起“大呼隆”“一锅煮”的做法,这更能发挥“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的功效,破解久治不愈的顽瘴痼疾。而这些富有针对性的整治行动,有利于保持政法队伍的纯净、过硬、可靠,提升司法公信力,维护公平正义。

毋庸置疑,在纷繁复杂的人类社会关系中,司法是最为重要的一种。正是在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依法参与下,各种诉讼活动才能有序展开,权利义务关系才能厘清,纠纷矛盾才能化解。

为防止上述法律职业共同体“同气连枝”“私相授受”“利益输送”,进而影响司法公正,立法方面不仅设计了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诉讼架构,更通过《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等专门法律,以及两高三部等联合发文,强调司法人员“秉公办案,不得徇私枉法”,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严禁“接受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请客送礼或者其他利益”等6种越界行为。

然而,遗憾的是,经由法律画出的醒目红线,在现实中却被一些司法人员、律师等刻意忽视,甚至肆意践踏。以海南省高院原副院长张家慧案为例,在直接或间接行贿张家慧的37人中,有18人是律师身份,甚至省律师协会的副会长也牵涉其中,行贿总额超过2000万元。利益驱使下,张家慧利用职务之便尽量“提供帮助”,有时向承办法官“打招呼,尽快结案”;有时“自己上”,亲自在审委会发表有利于请托人一方的观点;有时电话施压“是他们家的事,要关照一下”等,花样百出。

新京报社论:整治“司律不当交往”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在张家慧案刑事判决书中,一共有37人被公布行贿数额,其中有18名是律师。资料图。图片来源:新京报网

如此,知法者违法,司法者破法,“司法人员与律师不当接触交往”,不仅严重影响司法公正,污染司法生态,也戕害了司法公信力和权威性。

上医治未病,中医治欲病,下医治已病。尽管在“最富法官案”后,包括涉案律师、涉案法官和公职人员都在依法依规处理之中,海南省法院系统开展“以案促改”专项整改工作,海南省政法机关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但如何防止司法队伍再现类似“害群之马”,还需来一场更广范围、更大力度的教育整顿,让痛心疾首的个案教训,变成警醒大众的典型教材,教育更多司法人员,强化法律职业道德,更有力地维护司法正义。

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决定,狠抓“司法人员与律师不当接触交往”等顽瘴痼疾整治,这些以点带面、举一反三的刚性措施,体现了刀口向内、厉行法治的反思精神,有利于打造一支过硬的政法铁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从长远来看,这也有利于一体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如期实现法治中国的建设目标。

责任编辑:朱学森 SN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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