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青岛今年将再添74项政务服务“跨省通办”
青岛日报讯日前,青岛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青岛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工作实施方案》,围绕保障改善民生、助力惠企利企,逐步推进更多个人服务和企业生产经营高频事项实现“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在2020年年底前实现58项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191项政务服务事项“全省通办”的基础上,2021年年底前再实现74项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2021年以后实现8项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
《实施方案》指出,青岛将建立“跨省通办”“全省通办”事项清单化管理制度和动态调整机制,并逐步纳入其他办事事项,及时进行更新发布。市级各有关部门主动与国家、省行业主管(牵头)部门沟通对接,全面认领国家、省通办平台相关事项,在实现事项要素“三级七同”的基础上,指导和督促各区(市)业务部门认领通办事项,统一办理流程和办事指南,确保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域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同时加强与青岛地域毗邻、人员流动频繁、经贸合作密切、对口支援协作等市对接,积极探索和拓展省域间重点领域政务服务事项“跨域通办”。
根据《实施方案》,青岛将全面深化“全程网办”。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外,按照“应上尽上”原则,通办事项全部通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含山东省政府门户网站)“跨省通办”和“全省通办”专区,提供全流程全环节网上服务,实现申请人“单点登录、全国漫游、无感切换”,不得强制要求申请人到现场办理。政府部门核发的证照批文,能通过数据共享查询、核验的,不再要求申请人到现场核验原件。对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的通办事项,在不改变原有办理事权的基础上,通过“收受分离”模式,申请人可在“跨省通办”“全省通办”“跨域通办”窗口跨省提交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