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有价值但暂时无法落实的提案怎么办理?河南省政协提案委答复
近日,河南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向外公布了河南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230041号提案的办理情况,这份《关于对有价值但限于条件暂时无法落实的提案进行长期跟踪跨年度办理结案的提案》提议,对办理结果为B类和C类提案持续开展跟踪、跨年办理。
提案办理结果分类最早由全国政协办公厅《关于政协全国委员会办公厅承办提案工作的若干规定》界定,2017年河南省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暂行规定》作了细化。现在共分为3类,A类是所提问题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B类是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C类是因条件限制暂不能解决的、不宜解决或留作参考的。
河南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在答复中指出,委员在提案中提出的“提案办理结案方式存在的问题”,是比较客观的,也是各级政协在提案工作中遇到的共性问题。近年来,河南省政协提案办理结果为A和B的约占95%,C类占5%左右。其中C类提案虽然暂时没有得到采纳落实,但其中有一部分建议具有前瞻性、科学性,有重要的参考价值,确实有必要持续跟踪、推动落实转化,这也是省政协提案委员会正在努力推进的一项重点工作。
关于委员在提案系统中增设“办理期限”的建议,河南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称,根据省政协《提案工作条例》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提案自交办之日起,大会提案5个月内办结,平时提案3个月内、最长不超过5个月办结。当前省政协的提案工作系统是有提案办理期限设置的,从正式交办之日起,即开始进行倒计时,临近期限时会变成黄色字体,逾期将变为红色,并向承办单位发送提醒。但对提案者没有明确提示。目前,省政协电子政务系统正在进行改造,我们将吸收您的建议,协调软件公司和技术人员,在提案管理系统中增加对提案者关于办理期限的提示。
另外,河南省政协提案委员会指出,提案承办单位涉及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监察等各单位各部门,政协对绝大部分单位不具有领导和管理职能,因此关于提案办理的有关要求是由省委省政府共同制定文件、作出规范。省委省政府在文件中规定提案办理期限最长不超过5个月,无论能否采纳落实都必须作出书面答复。这是对承办单位的硬性规定,是对提案者权利的保护,已经纳入对党政部门的考核内容。
答复还称,对于前瞻性较强、当前不具备落实条件的提案,是很难确定具体落实时间的。如果允许“跨年度办理结案”,又不确定具体时间,意味着对提案办理没有了时间约束,不利于对承办单位进行监督考核,不利于保障提案者的权利。所以,各地各级政协原则上都是要求年度内办理答复,一般不允许跨年度答复。当然,对于那些有价值的建议,在当年承办单位作出答复后,确实应该不受时间限制持续跟踪关注,推动后续办理落实。
关于对受条件限制以后解决或留作参考的提案进行跨期办理结案的建议,河南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称,由于此类提案建议大多为过于超前或不符合当前有关政策,短期内不具备落实条件,但建议本身有一定合理性。对于其中有较大价值的意见建议,不应该用一纸答复予以了结。近年来,省政协提案数量稳定在每年一千多件,我们在确保每件提案都得到正式答复的前提下,也探索尝试对一部分提案进行跨年度跟踪督办。如连续三年对“关于建设我省沿黄生态文化产业带的提案”,连续四年对“关于取消机场高速收费”的提案等进行跟踪督办,并取得了良好效果。
河南省政协提案委员会最后表示,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认真吸收委员的建议,对办理结果为C类的提案,视建议内容和河南省的发展需要,组织开展跨年度跟踪督办,推动落实。此项工作已列入省政协2020年提案工作计划,并将逐渐实现常态化,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推动政协提案办理质量和履职成效不断提升。
当然,有些提案落实无结果也要客观对待。
澎湃新闻查询发现,全国政协常委、提案委员会副主任,九三学社中央专职副主席赖明2014年就在两会上指出,有时候是委员的提案太宏观,政府部门认为“你说的是对的,但内容太空,做不了”。另一种情况是,有的提案本身就比较雷人,不靠谱,无法落实。例如,有委员提,房价涨到1000万也是可以的。可能从经济上讲是有道理的,但政府部门只能回复,感谢对房地产事业的关心。第三种情况是,有些提案的办法需要时间和过程,例如雾霾的治理不是一朝一夕的,是个长期过程。
责任编辑:贾楠 SN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