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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州:以审查调查高质量助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原标题:博州:以审查调查高质量助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

博州:以审查调查高质量助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博州纪委监委以提高案件质量为目标,建立审查调查主办人与审理组沟通案情制度,加强案件审理部门和审查调查部门相互配合、全面掌握案件情况,着力提高案件质量。图为博州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向审查调查办案人员反馈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补充调查意见。付强摄

“博州商务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明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博州赛管委资源环境管理局局长郭木加甫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温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党组副书记、局长梁勇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今年以来,博州纪委监委相继公开发布了多起审查调查的案件信息,当地干部群众在微信朋友圈里转发评论时这样说道,“有贪必肃,力度杠杠的!”

在查处这些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背后,是博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忠诚履行职责使命,坚守审查调查质量“生命线”,坚持“二十四字”方针,把审查调查的“高质量”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各环节的生动实践。

依规依纪依法规范执纪审查和执法调查“流程图”

“案卷证据提取不规范,未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日前,在办理一起违纪违法案件过程中,博州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向审查调查办案人员反馈案件卷宗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补充调查意见。

严把案件质量关,确保查办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博州纪委监委案件审理部门和审查调查部门密切配合、全面掌握案件情况,着力提高案件查办质量。

博州纪委监委以提高案件质量为目标,强化审理的关口、出口、窗口作用,将纪律审查与监察调查有机统一,贯通规纪法、衔接纪法罪,用好党纪国法“两把尺子”,拓展运用“四种形态”,统筹运用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和组织调整、纪律处分、政务处分、移送司法等方式,促进适用纪律和适用法律有机衔接。

博州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胡雷介绍,“为确保案件质量,我们十分注重与审查调查组负责人的沟通,建立审查调查主办人与审理组沟通案情制度,由审查调查主办人及时向审理组介绍案件背景、证据情况和审查调查简况,使审理组有效掌握‘卷外’情况。”

“在与审理室反复交换意见后,我们很快就找出了问题出在哪里,整改补充起来也有的放矢。”谈及审理反馈意见,博州纪委监委第四审查调查室副主任李小红深有感触。

针对基层办案流程不规范、文书格式不统一等突出问题,博州纪委监委从程序和范例抓起,筛选程序完整、案情复杂、问题典型的案件为蓝本,编撰了《审查调查模拟卷》和《案件审理模拟卷》,对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各环节易出错、混淆、忽视的事项进行说明和提示,印发给全州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参考。

“两个《模拟卷》依托实际案例,将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职权、审批权限和程序手续要求更为直观地展现出来,为依规依纪依法办案提供了规范,我们将《模拟卷》作为学习的工具书、案头书,查找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对内控机制和工作流程进行再优化和再调整,不断提升乡镇监督执纪执法工作水平。”博乐市乌图布拉格镇纪委副书记艾慧琴表示。

深化标本兼治做深做细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

“围绕查处的典型案例,做实做细警示教育,推动党员干部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是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效的重要内容。”博州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7月14日,博州召开全州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组织与会人员观看博州纪委监委拍摄的警示教育专题片《迷途之悔》,州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对近年来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博州纪委监委把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作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的重要抓手,强化震慑、突出警示,进一步做深做实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

为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效果,博州纪委监委到案发地或被处分人所在单位,结合宣布处分决定讲违纪违法事实、说处理依据,同时要求党组织负责人表态发言,让宣读处分决定的现场成为警示教育的课堂。

在警示教育大会现场,宣布处分决定、违纪违法人员“现场说纪说法”,深入挖掘受处分人员违纪违法特点和成因,深入查找发案单位在全面从严治党、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症结,形成剖析报告,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明确整改要求,促使发案单位完善制度机制,堵塞制度漏洞。

“博州住房城乡建设局村镇办原主任别日克,身为党员干部,法纪意识淡薄,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礼品、贿赂款共计人民币9万余元,经研究决定给予开除党籍处分……”2020年5月,博州纪委监委在博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召开处分决定宣布暨警示教育大会,点名道姓通报违纪违法案件,让现场党员干部感到震撼和警醒。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我们要从别日克案件中汲取教训,认真反思,深入剖析,警钟长鸣,持续在住建系统保持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压态势,切实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同时,对照此案例,引以为戒,时刻筑牢拒腐防线,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博州住建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孙钢代表局班子表态发言时说。

截至目前,博州纪委监委通过将处分决定在“家门口”集中宣布的方式开展警示教育31场次,教育党员干部2100余人次。

盯住处分执行杜绝处分决定“打白条”

个别单位在处分决定执行中存在工资待遇调整不及时、受处分人员档案管理不规范等情况……博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已办结案件的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了“全方位”“拉网式”检查。

据博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州纪委监委将处分决定和执行通知送达单位党组织和组织人事部门,监督被处分人所在单位全面落实处分执行主体责任,坚决杜绝‘闭门填表式’执行。”

按照州纪委监委要求,受处分人所在的单位将处分决定归档情况、工资和职级调整情况等材料作为《党纪政务处分执行报告表》的附件及时上报。州纪委监委适时牵头州党委组织部、人社局对受处分人员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自查、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纠正。

此外,博州纪委监委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要求各县市、州直部门采取自查自纠和督导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已办结案件的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回头看”,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归档、违规操作等问题,发现一起、纠正一起,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工作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据介绍,下一步,博州纪委监委将紧紧围绕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这条主线,更加注重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更加注重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任务抓到位抓到底。(博州纪委监委付强|责任编辑郭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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