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省内通办”“跨省通办”
省政府办公厅22日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省内通办”“跨省通办”的实施方案》,明确12项重点任务。
《方案》提出,同步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省内通办”及“跨省通办”。具体时间表为:“学历公证”等58项事项,2020年底前实现“跨省通办”;“开具有无犯罪记录证明”等74项,2021年底前实现“跨省通办”;“新生儿入户”等8项,2021年以后实现“跨省通办”。
据省政务办统计,截至12月中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49项政务服务事项,已经能够全程网办,完成“通办”任务。其余9项因由国家部委主导,有关省级部门正积极配合国家部委,尽快落实“跨省通办”。
新“出炉”的《方案》,提出“两个免于提交”和“两个转变”的目标。“两个免于提交”指:凡本省各级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能够通过数据共享查询、核验的,原则上一律免于提交;凡是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原则上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两个转变”的含义是:“一网通办”从关注政务服务“单一事项”向关注企业群众的“一件事”转变,从“能办”向“好办”“智办”转变。
在持续推动长三角“一网通办”方面,相关部门、各设区市要编制办事指南,实现基本信息、办事情形、办事条件、办事材料相对统一;建成长三角地区数据共享交换子平台,推动身份认证和电子证照共享,实现数据互联互通;推出长三角地区政务服务APP“无感漫游”应用,实现长三角地区异地服务推送;推进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允许符合条件的一体化示范区内企业在企业名称和住所中标注“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字样;开展“一址多照”登记,允许一体化示范区内企业在同一登记管辖区域内开展“一址多照”试点。
江苏政务服务网已开通“省内通办”“跨省通办”服务专区。省政务办还将升级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实现通办事项业务办理项标准化、业务表单精细化、申请材料规范化,并推动“省内通办”“跨省通办”向政务服务移动端延伸。
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大厅即将设置“省内通办”“跨省通办”服务专窗,提供综合收件、转办、发证、咨询服务,打造线上线下一体联动、深度融合的服务体系,实现同一事项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我省还鼓励各地将“省内通办”“跨省通办”事项向开发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向自助终端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