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航,2021年这三项招生简章发布!重要!
慎终如始众志成城——北航在行动
近期,北航发布
2021年系列招生简章
小萱为大家带来——
(一)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21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的相关规定及我校招收优秀外语人才的需要,2021年我校将继续招收外语类保送生。具体要求如下:
一
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教育部关于招收外语类保送生文件中公布的16所外国语中学(学校)的“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均特别优秀且高中阶段均在本校就读的具有保送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限英语语种),可报名参加我校外语类保送生选拔考试。
二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我校外语类保送生招生专业为英语、翻译、德语,由外国语学院负责培养。2021年计划招收不超过90人,其中英语专业不超过50人,翻译专业不超过20人,德语专业不超过20人。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生源情况进行调整,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三
选拔程序
1.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于2020年12月17日15:00起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进行注册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下载打印报名申请表,经考生本人签字和所在中学签字盖章后上传到报名系统(考生需注意上传到报名系统的申请表版本号必须与报名系统一致)。
考生须提供所在中学出具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综合素质评价手册或中学对考生综合素质评定意见),加盖学校公章,并上传至报名系统。其他获奖等证明材料均须上传到报名系统。
考生须按我校要求及报名系统提示完成报名,上传到报名系统的所有材料必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无效。
网上报名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24日15:00。仅需网上报名,不需要寄送纸质报名材料。考生可在2020年12月28日9:00后网上查询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考生应于1月8日9:00至1月12日17:00之间打印准考证。入校考试时需携带打印好的准考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材料不齐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2.选拔考试
考试时间:2021年1月13日(上午笔试,下午面试)
笔试科目:语文、英语
我校将在考试前3天左右发布相关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请考生留意北航招生网及报名系统相关通知。
3.资格认定
我校将根据考生在选拔考试中的综合成绩择优确定获得我校2021年外语类保送生资格名单,综合成绩为笔试语文成绩(满分100分)、笔试英语成绩(满分100分)、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之和。单科合格线为60分,成绩符合合格线要求的考生根据综合成绩和报考的专业志愿顺序择优确定一个拟录取专业(综合成绩优先原则)。入围名单将于1月底前在北航招生网公示。
四
有关说明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仅限考生本人进入学校参加考试。考生除携带相关考试资料外,还需提供本人考试当日(1月13日)“北京健康宝”健康码绿码、有相关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七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检测日期须在1月7日及以后,打印后本人签字有效)、《防疫安全承诺书》。对于无法按要求参加或完成考试的考生,我校不再安排补考。
2.学生本人及中学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确保资格条件符合我校要求且提供材料内容属实。考生本人须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并积极配合我校相关核验检查工作。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生的认定资格,并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3.我校经公示后确定的外语类保送生资格入围名单将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未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完成公示的学生不能被录取。
4.根据教育部对于外语类保送生的录取要求,我校外语类保送生被录取后不得调整到非外语类专业。
5.我校外语类保送生选拔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试期间考生食宿自理。考生可参考我校招生网发布的“温馨提示”查询学校周边住宿及交通信息。
6.本简章未尽事宜后续通知。若因疫情等原因需要改变考核方式,本简章相关规定将按最新通知调整。
7.本简章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
咨询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知行南楼30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83)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18801290972(报考及招生政策咨询)
外国语学院咨询电话:010-82316235
咨询时间:8:30-11:30,14:30-17:30(工作日)
北航招生网:http://zs.buaa.edu.cn
纪检监察电话:010-82338830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0年12月16日
(二)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21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是教育部最早批准的可招收高水平艺术团艺术特长生的高校,为推进我校美育工作开展,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增强艺术团引领和辅助作用,以美育人,以文化人,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文件精神和我校艺术团需求,2021年我校高水平艺术团继续招收艺术特长生。具体办法如下:
一
招生对象
参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艺术特长突出,综合素质全面,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并有志于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高中毕业生。
生源范围:全国所有非高考改革省份的理科生源,以及全国所有高考改革省份生源(不分文理)。
二
招生项目及资格名额
注:资格名额的优惠政策详见第六条“资格认定办法”部分。
三
报名条件及材料
1.民乐、行进管乐、管乐、弦乐类
从事专业训练5年以上,中学阶段具备两年以上乐团演奏经验,独奏水平高,视奏能力较强,优先考虑能演奏多种乐器并达到较高水平者。
报名材料需包括:参加乐团的证明,考级最高等级证书或中学阶段获器乐比赛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一等奖或国家、国际级二等奖证书,考生近期独奏视频影像的DVD光盘(录音录像必须是同期声,不允许后期对声音进行修饰处理)。
2.声乐类
从事专业训练5年以上,能熟练视唱五线谱,中学阶段具备两年以上参加合唱团的经历,具备个人独唱能力,舞台演出经验丰富,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会钢琴即兴伴奏并达到较高水平者。
报名材料需包括:参加合唱团的证明,考级最高等级证书或者中学阶段获声乐比赛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一等奖或国家、国际级二等奖证书,考生本人独唱视频影像的DVD光盘(录音录像必须是同期声,不允许后期对声音进行修饰处理)。
3.舞蹈类
从事专业训练5年以上,中学阶段参加舞蹈团两年以上,具备较好的艺术表现力和即兴创作能力者优先考虑。女生身高1.60米(含)以上,测试前进行身高测量,不符合要求者不予测试。
报名材料需包括:参加舞蹈团的证明,考级最高等级证书或者中学阶段获舞蹈比赛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一等奖或国家、国际级二等奖证书,考生本人独舞视频影像的DVD光盘,内容包括考生自选舞蹈剧目及基本功、技巧展示。
4.注意事项
(1)乐团、舞团、合唱团的证明:由考生所在团体出具该生排练演出的书面证明,需注明考生在团的起止时间,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
(2)视频中不允许出现考生个人信息,否则将视为无效报名材料。
(3)为防止在寄送过程中出现损坏等特殊情况,考生可在报名过程中提供网盘的分享链接,作为备份申请材料。
(4)舞蹈类不招收体育舞蹈、街舞、芭蕾舞项目。
(5)申请表每页均需签字盖章。
(6)考生只可填报一个招生项目。
(7)器乐及声乐类考生录制视频时不可选择回声过大的场地。
(8)考生应在报名截止日前提供相关证书及有效报名材料。已确定取得相关证书,主管机构尚未发放的,应提供发证机构的相关证明。
四
报名流程
1.2020年12月19日起,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阳光高考网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下载打印报名申请表,经考生本人签字和所在中学签字盖章后上传到报名系统(考生需注意上传到报名系统的申请表版本号必须与报名系统一致),其他所有获奖证书和证明材料(各类视频影像DVD材料除外)均须上传到报名系统。考生上传到报名系统的所有材料必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无效。
2020年12月25日24时网上报名截止。
考生须将下载打印的《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1年高水平艺术团申请表》,与考生本人视频影像DVD光盘,于2020年12月29日17:00前一并寄至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团委(以实际收到时间为准),不接收其他纸质材料。报名材料未按时寄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2021年1月15日后考生可在报名网上查询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考生请于1月20日17:00前确认是否参加考试,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参加我校高水平艺术团考核资格。3月3日9:00至3月6日11:00之间考生可以打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1年高水平艺术团考核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
2.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团委知行北楼211室。邮政编码:100083。收件人:艺术团训练管理中心。收件人联系电话:15101581027。
报名材料须用EMS寄送,并在信封上注明所报项目和类别,所有材料恕不退还。
五
测试选拔
1.初审
我校将组织专家对已报名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择优确定参加现场测试的考生名单。各项目参加现场测试的考生名额上限为拟认定名额的8倍。报名材料不齐全不真实者不能参加初审。
2.测试现场确认
2021年3月6日9:00-11:00,通过初审的考生须持《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北京健康宝”健康码绿码(入校当日)、具有核酸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检测日期为2021年3月1日及以后,打印后本人签字有效)、《防疫安全承诺书》、《诚信考试承诺书》等材料按照通知时间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已完成现场确认的考生,方可参加后续文化课测试和艺术项目测试。测试时须持《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北京健康宝”健康码绿码(入校当日),按照学校指定方式入校。
3.文化课测试
2021年3月6日下午,我校将组织考生进行文化课测试。文化课考试内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共计100分。考试不分文理科,统一划线。考试过程中作弊者,取消考试资格,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艺术项目测试
测试时间:定于2021年3月7日举行,具体考场安排在现场确认时通知。
测试成绩:共计100分
测试内容:
民乐类、管乐类、弦乐类:a、自选乐曲1首,b、视奏;
行进管乐类:a、自选乐曲1首(自选一首曲目进行测试,时间长度在5分钟以内);b、视奏(考生抽选一道视奏题目进行测试);c、基本协调性测试(考生在考官的指令下进行简单的演奏和肢体动作的模仿);d、行进基本测试(考生在规定场地进行行进方案的测试)。
说明:
(1) a、b项测试为单独测试,即考生独立完成所有测试;c、d项测试为分组测试,在测试前考生将抽签决定分组,并以组为单位进行测试。
(2)在测试前,将面向考生举办相关的行进管乐图谱及队列行进说明会(具体时间待通知),考生自愿参加。
声乐类:a、自选歌曲1首;b、五线谱视唱。
舞蹈类:a、自选舞蹈;b、基本功;c、动作模仿;d、技巧展示。
说明:我校提供以下测试用乐器:
声乐类考场:钢琴
管乐类考场:定音鼓(4鼓)、马林巴(五组)、小军鼓
声乐考生可自带钢琴伴奏或使用CD伴奏,舞蹈音乐一律使用CD伴奏。
5.防疫要求
即日起至考试结束前,考生应牢固树立防范意识,严格遵守防疫规定,尽量减少外出,不走亲访友,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在公共场所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注重个人卫生,保持良好生活习惯。考生应持续做好考前14天身体健康状况回顾、监测与记录,做到健康备考。考生来京及来校均应切实做好个人防护。
考生应主动了解各地疫情风险等级,密切关注并严格遵守各地特别是北京市的各项疫情防控要求,自觉配合疫情防控排查检查,服从疫情应对处理措施。在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考生,按国家及北京市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处理,将无法来校测试。考生可通过“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各地疫情风险等级。
六
资格认定办法
1.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举办艺术特长统一测试,考生须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特长生统测,获得相应类别资格者才能作为我校高水平艺术特长生人选。
2.认定标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根据文化课测试成绩划定达标分数线(即考生文化课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整数),并按以下原则确定各项目资格人选:
艺术测试成绩80分以上(含)且文化课测试成绩达标的考生,根据招生项目资格名额,分项目按总成绩(总成绩=艺术项目测试成绩*40%+文化课测试成绩*60%)从高到低顺次予以认定(总成绩相同者,以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文化课成绩相同者依次比较数学、语文、英语)。若某招生项目符合认定条件的考生人数少于该项目资格名额,资格名额可以在所属大类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调剂;若某一大类认定合格人数少于该项目资格名额,资格名额可以在所有类别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调剂。
3.优惠政策:降至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非750分制省份考生按比例折算)且不低于生源省份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批次的省份,不低于高水平艺术团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考改革省份按照教育部要求,参照非综合改革省份的优惠幅度,在相关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增加一定分值,具体分值另行公布。
4.查询测试结果:考生可于2021年3月下旬后在报名网站上查询。
5.招生网站公示:认定名单将在北航招生网进行公示。
6.签约与公示:我校与被认定的考生签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水平艺术团团员认定协议书》,并将签约考生名单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艺术团录取的所有考生入校后须参加艺术团教学排练、校园演出及比赛等活动,不得擅自退团。
7.高考志愿填报:被认定的考生须按照生源所在省份设立的高水平艺术团批次填报(在未设立的省份则须第一志愿第一顺次填报),并在本省公布的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计划专业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
8.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须选考物理,方可填报我校理工科专业志愿。
七
联系方式
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报名及招生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18210883447
北航招生网:zs.buaa.edu.cn
2.共青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团委(北航知行楼北楼211室)
咨询电话:010-82338539,15101581027
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监察处
联系电话:010-82338830
4.咨询时间:
2020年12月19日至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4日至1月2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八
说明
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委监督和社会监督。
2.测试过程全程录像,器乐类测试拉帘进行。
3.学生本人及中学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及中学的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生的认定资格及学校推荐资格。
4.我校高水平艺术团选拔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试期间考生食宿自理。考生可参考北航招生网发布的“温馨提示”查询学校周边住宿及交通信息。
5.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艺术团的有关规定均适用于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
6.我校艺术团学生要接受所在院系和艺术团双重管理,既要按本专业培养方案完成专业学习任务,也要认真履行参加排练和演出的义务。
7.我校将在考试前3天左右发布相关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请考生留意北航招生网及报名系统相关通知。若因疫情等原因需要改变考核方式,本简章相关规定将按最新通知调整。
8.对于无法按要求参加或完成考试的考生,我校不再安排补考。
9.本简章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重要时间节点
1.2020年12月19日-2020年12月25日24:00,网上报名。
2.2020年12月29日17:00,停止接收报名材料。
3.2021年1月15日,公布初审结果。
4.2021年1月20日17:00前,网上确认参加考试。
5.2021年3月3日9:00-3月6日11:00,网上打印准考证。
6.2021年3月6日上午,测试现场确认。
7.2021年3月6日下午-7日,现场测试。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0年12月18日
(三)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为推动我校体育运动开展,提高学校竞技体育水平,增强学生体育素养,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的有关规定,2021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将继续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
招生项目及招生计划
考生仅限报考一个优惠类别和招生分项目。我校将根据测试情况,择优认定,宁缺毋滥。优惠政策详见第六条“录取办法”部分。
二
报名条件
(一)排球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具备参加全国大学生排球比赛的资格(2019年1月1日以后未在国家体育总局排球管理中心、中国排球协会履行注册、备案且未参加中国排球超级联赛、全国排球锦标赛、全国排球大奖赛、全国排球冠军赛、全国青少年全国沙滩排球锦标赛、全国沙滩排球冠军赛、全国沙滩排球巡回赛及全国青少年U系列比赛)。考生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方可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排球项目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且近三年内在全国(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注:等级证书项目及比赛获奖不包含沙滩排球。
(二)男子足球
1.报名条件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男子足球项目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符合我校要求的全国级比赛中获得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且近三年内在符合我校要求的全国级比赛中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3)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获得全国校园足球夏令营总营最佳阵容的考生。
(4)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近三年内获得全国校园足球夏令营总营最佳阵容的考生。
注:报名条件(1)和(2)中符合我校要求的全国级比赛包括: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运动会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年运动会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生运动会
④全国中学生足球锦标赛
⑤中国中学生足球联赛
⑥全国高中生足球精英选拔赛
⑦中国足球协会青超联赛
⑧中国足球协会职业足球俱乐部精英梯队联赛
⑨中国足球协会U系列(U15以上)比赛
⑩全国体校杯足球赛
2.其他要求
(1)参加符合我校要求的10项全国级比赛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赛事首发上场名单证明材料(原则上要求在单一赛事中不少于3场次首发)。
(2)等级证书项目及比赛获奖仅限11人制足球。
(3)不接受曾经或现在在中超、中甲、中乙秩序册上球员报名表或预备队球员报名表上的球员(注册过职业足球运动员资格的球员)报名。
(三)田径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田径项目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的考生;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近三年内在全国(国际)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八名的考生。
(四)羽毛球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羽毛球项目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单项前三名的考生。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且近三年内在全国(国际)比赛中获得单项前八名的考生。
注:考生必须具有参加全国大学生羽毛球锦标赛甲组比赛的参赛资格(未在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注册)。
(五)其他要求
1.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2.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我校的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田径项目须严格对应)。
3.报考A类项目的考生除满足上述报名条件外须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
4.依据教育部《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等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须选择物理,其他两门选考科目不限;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首选科目须选择物理,再选科目不限。
5.以上各项目报名条件中“高中阶段”和“近三年内”取得的各项运动成绩、证书和证明等材料的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日(2020年12月25日)。
三
报名程序
符合报名条件的意向考生请于2020年12月18日15:00至12月25日24:00期间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报名,考生按优惠等级及分项目进行报名,报名截止前,考生须将以下材料电子扫描件上传至系统:
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通过系统打印并由本人亲笔签名、中学审核盖章后上传至报名系统);
2.运动员等级证书(二级及以上)扫描件、等级证书查询认证结果截图或发证机关的书面证明;
3.近三年运动成绩证书(集体证书或个人证书)、竞赛成绩册、秩序册、足球上场首发名单等证明材料扫描件;
4.身份证、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
5.其他证明运动水平的材料。
我校不接收纸质材料。未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材料不合要求者,视为无效。报名信息须真实有效,经确认后不可更改。
四
报名审核
1.我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参加我校测试选拔考生名单。我校于2021年1月4日后对初审通过考生进行名单公示。
2.公示期内无异议的考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初审结果。除男子足球项目外通过初审的考生须在2021年1月12日9:00至1月14日17:00之间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未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者不得入校参加测试。
五
测试选拔
(一)全国统测
男子足球项目通过初审的考生需按要求报名并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统一测试,且参与测试的分项目(上场位置)原则上应与报考我校分项目(上场位置)相对应,我校不再组织足球项目的专业测试。全国统测相关安排由国家体育总局另行通知。
(二)学校测试
排球、田径和羽毛球项目通过初审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我校将成立专家考核组,负责具体实施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专项测试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集中报到
(1)时间:2021年1月15日14:00-16:00
(2)地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院路校区
(3)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以下材料报到:
①准考证;②身份证;
③学生证(或学籍证明);
④“北京健康宝”健康码绿码(入校当日);
⑤三个月内(体检日期为2020年10月16日后)县级或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报到时上交);
⑥有效期可以涵盖测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材料(报到时上交);
⑦具有核酸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检测日期为2021年1月10日及以后,打印后本人签字有效)(报到时上交);
⑧《考生防疫安全承诺书》、《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报到时均上交)。
(4)未报到考生不得参加学校测试,报到时未按要求上交材料者不得参加学校测试。
2.测试
(1)时间:2021年1月16日
(2)地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院路校区
(3)已完成报到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以下证件或证明材料于我校指定地点参加测试,材料不全者不得入校测试。
①准考证;②身份证;
③学生证(或学籍证明);
④“北京健康宝”健康码绿码(入校当日)。
(4)各专项测试内容如下:
①排球
技术测试:传球,打防,扣球,拦网,发球,接发球和比赛(二传不测扣球,测专位传球。自由人不测扣球,拦网,发球)。
身体素质:移动(36米,米字),助跑摸高(自由人除外),蛙跳。
②田径:田径各专项项目测试。
③羽毛球:单打比赛、双打水平测试。
(5)考生须接受材料核验及测温合格后方可入校参加考试,并服从我校工作人员引导安排。
(6)我校将在学校测试前3天左右发布相关报到和测试安排及注意事项,请考生留意北航招生网相关通知。
(7)我校严格执行北京市及学校疫情防控要求,仅允许符合条件的考生本人入校。无法按要求参加或完成考试的考生,我校不再为其安排其他形式考核、不安排补考。
(三)资格认定办法
1.对于男子足球项目,我校根据招生项目、优惠类别、招生人数及全国统测成绩择优认定资格。统测成绩需符合国家体育总局相关规定。统测成绩同分情况下,优先按照国家体育总局足球统测同分比较规则排序;再次相同时,依据考生符合要求的报名条件,按照如下排序规则,序号靠前的优先录取。
注:优先录取排序规则: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运动会比赛中获得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年运动会比赛中获得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生运动会比赛中获得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④在全国中学生足球锦标赛比赛中获得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⑤在中国中学生足球联赛比赛中获得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⑥荣获全国校园足球夏令营总营最佳阵容;
⑦在全国高中生足球精英选拔赛比赛中获得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⑧在中国足球协会青超联赛比赛中获得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⑨在中国足球协会职业足球俱乐部精英梯队联赛比赛中获得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⑩在中国足球协会U系列(U15以上)比赛中获得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⑪在全国体校杯足球赛比赛中获得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2.对于排球、田径和羽毛球项目,在测试结束后,我校根据招生项目、优惠类别、招生人数,按考生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认定资格。测试成绩同分情况下,按第一条“招生项目及招生计划”表中各类招生分项目的先后顺序认定。
3.认定结果将在2021年1月底前在北航招生网进行公示(男子足球项目依据全国统测安排延后公示)。经我校公示后确定的资格名单将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未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完成公示的学生不能被录取。
六
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认定资格考生执行以下优惠政策和录取办法:
A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达到运动训练专业统一划定的文化课最低线,予以录取。
B类: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的65%时,予以录取。
C类: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时,予以录取。
说明:
1.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将参照各省级招生机构划定的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线执行。
2.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队认定资格的考生,须在生源所在省(区、市)参加高考报名,并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填报志愿。
3.组织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统一测试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份(自治区、直辖市)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统一测试且合格。
4.被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入校后录取专业为“工商管理”。
七
监督机制
1.我校在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选拔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我校坚持做到程序规范、办法公开、结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选拔录取工作由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4.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申请并参加测试。报名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该考生的所有资格,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八
注意事项
1.考生来校测试时,学校不安排接站和住宿,往返路费、食宿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生没有进行网上注册报名的不允许现场报名。
3.测试期间考生请随身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等身份证明原件。
4.考生须按测试时间地点的要求准时到达测试场地。
5.考生参加测试前由自己准备相关运动服装、运动鞋、护具等装备。
6.在参加测试过程中,考生应严格执行测试专家考核组教师的统一安排进行测试,不得干扰和妨碍专家考核组的工作,否则取消测试资格。
7.考生要加强安全意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我校将对测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从严查处替考、服用兴奋剂等严重作弊行为。
9.凡被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在入学后须进行复试,对达不到标准或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九
防疫提醒
1.即日起至考试结束前,考生应牢固树立防范意识,严格遵守防疫规定,尽量减少外出,不走亲访友,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在公共场所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注重个人卫生,保持良好生活习惯。考生应持续做好考前14天身体健康状况回顾、监测与记录,做到健康备考。考生来京及来校均应切实做好个人防护。
2.考生应主动了解各地疫情风险等级,密切关注并严格遵守各地特别是北京市的各项疫情防控要求,自觉配合疫情防控排查检查,服从疫情应对处理措施。在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考生,按国家及北京市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处理,将无法来校测试。考生可通过“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各地疫情风险等级。
十
联系方式
(咨询时间:工作日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报名及招生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13521147923
北航招生网:zs.buaa.edu.cn
邮箱:zsbgs@buaa.edu.cn
2.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体育部
咨询电话:13621050923
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监察处
联系电话:010-82338830
十一
其他说明
1.因受疫情影响,学校考核办法和录取办法可能将视疫情防控情况做出相应调整,具体安排届时另行通知。
2.若教育部或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3.本简章未尽事宜将后续通知。
4.本简章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0年12月18日
相关事宜请以北航招生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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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航小萱®工作室
素材来源|北航招生办公室
编辑|林予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