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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农村养老新“三年行动计划”起草:进一步鼓励互助性养老

原标题:上海农村养老新“三年行动计划”起草:进一步鼓励互助性养老

三级服务网络全覆盖,能力不断提升,环境越来越好……在上海各郊区,农村养老服务正日益完善。

12月17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市农村养老服务工作现场会获悉,《上海市农村地区养老服务美好生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圆满完成。目前,市民政局牵头,联合市发改委、市农委、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老龄办等多部门,正在起草有关上海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的新的“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上海市民政局介绍,过去三年,上海农村养老服务实现了三级网络全面覆盖,镇(街)有敬老院,片区则发展具有生活照料、精神慰藉、互助服务功能的睦邻点。

同时,农村养老服务能力稳步提升。推进医养结合,继续在养老机构内部设置医疗机构;加强护理员队伍建设,涉农区养老护理员持证率达到96%;发展智慧养老,涉农区普遍建立了区级养老服务平台,注重科技赋能,加强信息技术在养老服务领域的融合渗透。

此外,各区还创新运营方式,加大培育本土专业组织开展养老服务,并引导中心城区专业化水平较高的养老服务机构到农村地区落地生根。

三年来,上海农村养老服务发展模式也不断创新。各涉农区积极挖潜土地、房屋资源,结合地域区位特点和民俗民风,创新农村养老服务,形成了不同风格的服务模式。主要有四种代表性模式:以村民自治为特征的互助型养老服务模式;由社会力量发起举办的“原生态”养老服务模式;由政府主导推动形成的农村专业化养老服务模式;乡村振兴背景下,与产业联动发展的农村养老社区模式。

会议强调,尽管过去三年,上海农村养老服务工作取得显著进展,但仍需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合理布局,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增强服务的便捷度和可及性;仍需进一步加强医养结合和品牌机构参与度,不断提升农村养老服务工作的专业度;仍需进一步增强各类养老保障,提高农村老人的支付能力;仍需进一步加强针对农村养老服务的事中事后监管。

会议还透露,在已有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目前,市民政局牵头,联合市发改委、市农委、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老龄办等多部门,正在起草有关上海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的新的“三年行动计划”( 2021-2023年)。

拟订中的新的三年行动计划,将围绕“增量、增能、增效”的工作目标,聚焦设施建设、服务能力、有效保障,主要任务包括:进一步深化农村养老服务分级网络建设,提升养老服务设施能级;进一步鼓励推动发展农村互助性养老,提升家庭养老功能;进一步健全农村养老服务支撑体系,提升专业照护水平;进一步筑牢农村养老服务安全防线,提升养老行业管理质量等。

责任编辑:赖柳华 SN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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