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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发布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原标题:最高检发布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12月17日,最高检察院发布9起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同时,最高检通报,督促收回国有财产和国有土地出让金共计410亿余元。

据介绍,从2017年7月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开展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2413件,督促收回国家所有财产和权益的价值125亿余元,督促收回欠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85亿余元。最高检有关负责人介绍,从各地办案情况看,检察机关主要通过诉前磋商、检察建议等方式与行政机关进行沟通协调,督促行政机关将问题解决在诉前阶段,对于行政机关不按照检察建议依法履职的行为,则通过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方式倒逼行政机关履职。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分别是江西省赣州市环境保护税行政公益诉讼案,陕西省志丹县水土保持补偿费行政公益诉讼案,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养老保险金行政公益诉讼案,浙江省新昌县检察院督促追缴学前教育专项经费行政公益诉讼案,河北省枣强县扶贫项目补贴行政公益诉讼案,广东省蕉岭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行政公益诉讼案,湖南省株洲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行政公益诉讼案,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改变容积率行政公益诉讼案,山东省商河县闲置土地行政公益诉讼案。

本次典型案例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民生热点问题,注重以点带面,推动系统整治,运用检察智慧助力解决行政监管难题,体现了监督与支持并重。此外还体现了发挥一体化优势,综合运用监督方式,坚持跟进监督,力求最佳办案效果的特点。

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批9个案例是检察机关在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的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一个缩影,体现了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对国家利益特殊救济的作用。

典型案例:

检察机关促赣州市环境保护税入库5670万元

今年6月,江西省赣州市检察院在与住建、环保部门工作沟通时发现,在环境保护税这一新税种上可能存在漏征现象,遂于7月决定立案调查。

检察机关调查发现,赣州市税务局监管的25个房产开发建设工程项目未依法缴纳环境保护税。通过实地了解,以上25个项目均存在施工扬尘的问题。随后,检察官主动到市税务局,围绕环境保护税的立法意义、全市环境保护税征收情况、外地经验做法等进行充分交流互动,并达成共识。

8月20日,赣州市检察院向市税务局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建议追缴涉案建设工程项目的环境保护税,并进行全面排查,对未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的行为进行处罚,以及加强与生态环境、住建等相关部门在征收管理方面的协作配合,强化数据共享,推动建立分工协作机制。

此外,针对全市范围内普遍存在落实征收环境保护税不到位的问题,赣州市检察院在辖区部署开展专项行动,11个基层检察院向当地税务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个基层检察院通过诉前磋商等方式依法开展监督。2020年1至9月,全市环境保护税入库5670万元,在全省占比21.7%,同比增长98.7%,收入总量、增量和增幅均居全省第一。

据介绍,环境保护税作为一种新型税种,是发挥税收杠杆调节作用,正向激励企业节能减排,促进绿色生产、加快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手段。检察机关聚焦建设工程项目环境保护税漏征漏缴问题,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推动税务部门加强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与管理,对未足额缴纳环境保护税的建设工程项目依法进行追缴,并构建完善多部门联动协作的工作机制。同时以点及面,在全区域部署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凝聚检税合力,推进构建绿色税制,有效发挥了保护国有财产与服务绿色发展的双重效能。

责任编辑:贾楠 SN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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