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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高院院长杨临萍“重返”最高法 担任党组成员

原标题:重庆高院院长杨临萍“重返”最高法担任党组成员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俊)据最高法官网,院领导名单更新,重庆高院院长杨临萍“重返”最高法,担任党组成员,成为目前最高法院领导中第三位女性领导。

1963年8月出生的杨临萍现年57岁,此前在最高法任职超20年。

1996年杨临萍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拿到博士学位后便到最高法任职,历任行政审判庭书记员、行政审判庭助理审判员、行政审判庭审判员、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赔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等职。

2013年4月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并先后兼任民一庭、民二庭庭长。

2017年2月,杨临萍离开工作超20年的最高法,奔赴重庆,担任重庆高院代院长,一年后去代转正。在2019年全国两会期间,杨临萍在访谈中谈及对重庆法院工作最突出的感受就是:忠诚、担当、奉献。

简历

杨临萍,女,汉族,1963年8月生,山西浮山人,1985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宪法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

现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1981.09-1985.07山西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本科学习

1985.08-1991.09山西大学法律系助教

1991.09-1993.09山西大学法律系讲师(1990.09-1993.07山西大学科学社会主义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

1993.09-1996.07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宪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

1996.08-1997.11最高人民法院干部

1997.11-1998.12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书记员(副处级)

1998.12-2001.10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助理审判员(其间:2000.04-2000.07中央党校中央国家机关分校学习)

2001.10-2005.08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审判员(正处级)

2005.08-2011.05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其间:2006.03-2006.07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11.05-2011.06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2011.06-2013.04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2013.04-2014.08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赔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2014.08-2015.11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2015.11-2017.02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2017.02-2018.01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院长

2018.01-2018.02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18.02-2020.12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二级大法官(其间:2019.09-2019.12中央党校省部级领导干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级研修班学习)

2020.12-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新京报记者王俊

责任编辑:贾楠 SN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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