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陕西最新通知!购买这些食物要扫码!西安最新疫情防护措施指引来了!
记者了解到,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我省建立了统一的“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系统”,以实现对进口冷藏冷冻肉类、水产品的追溯管理。
具体通告要求如下: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广应用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系统的通告
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我省建立了统一的“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系统”(以下简称“陕冷链”),以实现对进口冷藏冷冻肉类、水产品的追溯管理。现就推广应用“陕冷链”通告如下:
一、全省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要求,严格落实食品追溯主体责任,保证所生产经营的进口冷链食品全部实现追溯。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从事进口冷链食品进口贸易、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物流仓储、餐饮服务等相关单位或个人。
二、“陕冷链”目前已上线运行,“陕冷链”系统重点将进口冷链食品所涉及的生产、存储、经营、销售等各环节全部纳入系统中,同时覆盖监管人员、各环节接触人员、终端购买者三方群体,全面形成人物共控、人物共防的追溯防控系统。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登录及填报过程中,可下载用户操作手册、使用教学视频等资料。“陕冷链”为全省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提供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如有需要可拨打服务热线:029- 86138522咨询。
三、全省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在“陕冷链”中完成主体用户注册,并自2020年12月20日起,使用“陕冷链”如实上传进口冷藏冷冻肉类、水产品的来源、流向等追溯数据。已有自建追溯系统的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可采取批量导入或系统接口等方式上传数据。凡在12月20日前未进行注册的,不得生产经营进口冷链食品。
四、“陕冷链”实行“首岸赋码、首站赋码、一码通用”管理,即从西安海关入口岸的进口冷链食品作为“首岸”,从省外采购的进口冷链食品运入我省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作为“首站”,在“陕冷链”中上传相关产品品种、规格、批次、产地、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报告、预防性消毒证明等追溯数据,并使用“陕冷链”按批次为相关产品进行电子追溯码赋码。
五、我省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遵守“陕冷链”管理要求,确保上传数据真实有效、完整准确。对于未按照“陕冷链”管理要求上传产品追溯数据的进口冷链食品,其他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做到不采购、不销售、不使用。
六、全省进口冷链食品实行实名销售制。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面向消费者进行销售时,应在进口冷链食品外包装或货柜明显处加贴“陕冷链”电子追溯码。消费者不能使用微信扫码购买时,销售者要进行实名登记(姓名、地址、电话)并上传至“陕冷链”。
七、全省相关政府部门将依据各自职责,督促引导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规范使用“陕冷链”,确保“陕冷链”有效运转。凡在我省销售的进口冷链食品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无核酸检测报告、无消毒证明、无产品完整追溯信息的,不得采购销售。
特此通告。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10日
@中小学校
西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护措施指引来了!
进入冬季,四川成都、内蒙古满洲里、天津滨海新区、上海浦东、安徽颍上、新疆喀什等多地陆续出现散发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同时,冬季也是各类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学校属于人群密集的地方,出现这些传染病的概率也是比较高,学校传染病防控对维持正常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师生健康的尤为重要,对于全社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一、学校及托幼机构做好疫情防控的组织和制度建设
加强组织和制度建设,做好物资储备、落实校园清洁消毒,坚持早、中、晚一日三报告的报告制度和点名制度,加强对教职员工以及幼儿的晨午检工作,做好餐(饮)具的清洁消毒。
二、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包括:
1。佩戴好口罩。咳嗽、打喷嚏的时候用上臂或者纸巾、毛巾遮住口鼻;
2。做好手卫生,便前便后、咳嗽或打喷嚏之后都要规范洗手;洗手时需要使用皂液,在达到一定时间后,才能起到清除病毒的作用;
3。尽量避免手触摸眼睛、口鼻等。
三、保持环境清洁和通风
教室、宿舍等密闭场所需要保持通风,每天至少通风一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尽量减少到密集场所的活动,如果出现了呼吸道感染的症状,应该居家休息,及早就医。
四、合理安排上下学方式
优先采取步行、自行车、私家车这样的方式上下学。乘坐公共交通或者校车的时候,应当注意个人防护,戴好口罩,途中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
五、一日三餐规律饮食
师生要注意一日三餐的规律性进食,包括主食、蔬果和禽肉蛋的比例要保持3:2:1。
注意保暖,根据温度适时增加衣物、加强锻炼等。
六、口罩的佩戴上要注意
西安市已近300天无新增本土病例,属于低风险区。国家卫生健康委和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明确指出:
1。低风险区的高等学校以及中小学校的校园内,学生和授课老师是不需要佩戴口罩的;
2。校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以及食堂工作人员等这样的在学校里接触更多人群的人员应当佩戴口罩;
3。托幼机构在园期间,教职员工、老师需要佩戴口罩,幼儿不建议佩戴口罩。
七、家长为幼儿做好防护工作
1。从家长的角度,应该为儿童准备充足的个人防护用品,培养儿童的卫生健康意识,保证适量的游戏运动和充足的睡眠是提高机体免疫力非常重要的保证。
2。无特殊情况,尽量避免家长及其他闲杂人员进入校区。
3。教会幼儿掌握“六步洗手法”,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掌握文明咳嗽礼仪。
4。在饮食方面,保证平衡膳食,多喝水,最好不要喝含糖饮料。
5。如果外出的时候要佩戴口罩,避免到人多、拥挤或者密闭的场所。
6。平时,家长也要关注儿童自身的健康,比如是不是有发烧、咳嗽等症状,若有症状不要到学校上课,及时就医。
西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西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