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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接受监督成为政治自觉

原标题:让接受监督成为政治自觉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接受监督是领导干部忠诚履职、守纪守法的必然要求。让接受监督成为政治自觉,是一个领导干部政治成熟的重要标志。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既要有敢于接受监督的底气,更要有主动接受监督的自觉。只有主动接受监督,才能更好增强抵腐定力,涵养清风正气。

自觉接受监督体现政治觉悟。没有思想上的觉悟,就没有行为上的自觉。能不能正确对待监督、习惯在监督下开展工作,是检验领导干部政治觉悟高低的试金石。现实中,一些领导干部接受监督自觉性还有待加强,有的对“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的道理是认同的,但也认为监督太严是对干部不信任;有的认为自我约束重于外部监督,只要自己不逾矩,有没有监督无关紧要;有的甚至有意回避监督、消极抵触监督等等,这些都是党性不纯、觉悟不高的表现。要做到自觉接受监督,必须在加强党性修养上下功夫,养成接受监督的习惯。

自觉接受监督体现责任担当。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既是一种自信,也是一种担当。如果一个领导干部奉行明哲保身、少干事少犯错的庸俗哲学,以不作为来应对各种监督,表面上看是自觉接受监督,实则背离了接受监督的本质要求。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任何人行使权力都必须为党工作、为人民服务,同时要接受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只要按权力运行规则办事,依法用权、秉公用权、阳光用权,就完全可以坦然接受监督,光明正大干事创业。

自觉接受监督体现从严要求。一个对自己要求不严的领导干部,不可能做到自觉接受监督。党的十八大以来,一些领导干部因为违纪违法被查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放松了对自己的从严要求。对领导干部而言,要摆正“公仆”角色,破除“官本位”思想,做到敬畏人民、敬畏法纪、敬畏权力,始终保持清醒、严守底线,把自我严格要求与接受监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就组织而言,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严管才是厚爱。无论是党委落实主体责任,还是纪检监察机关落实监督责任,都要紧扣爱护干部这一初衷,用好“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抓苗头,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

“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每个党员干部都要善于把自律与他律结合起来,学会在“探照灯”下成长成才、干净干事,锤炼更强的党性、更实的作风,做到慎始敬终、行稳致远。(曾秀作者系湖南省衡阳县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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