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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门:权力清单扎紧制度篱笆防治“微腐败”

原标题:玉门:权力清单扎紧制度篱笆防治“微腐败”

“现在大家讨论一下徐生红是否应退出低保……”近日,甘肃玉门市柳河镇官庄子村举行低保退出评议大会。集体评议的结果是徐生红退出低保。

徐生红一家四口,老伴常年患病,过去两个孩子在外求学,2015年他家被识别为贫困户纳入低保。这几年,徐生红家发展起产业,去年孩子大学毕业,有了稳定收入。这次评议后,徐生红对评议结果有点不理解,于是他走进村里的“村民客厅”要说法。

“你家的情况不再符合低保条件了,整个评议过程都是根据‘37条’进行的。”在官庄子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倪金山解释下,徐生红心里的疙瘩解开了。“现在我知道谁能评上低保、谁得退出低保,是集体决定,过程公开透明,不是哪个干部说了算。所以对评议结果,我服气!”徐生红说。

倪金山所说的“37条”,是《玉门市村级权力清单37条》。在过去,基层权力缺少监管和约束,村干部有可能“乱开车”,“微腐败”由此滋生。对此,2017年,玉门市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从梳理村级权力、剖析典型案例入手,从加强乡村干部“小微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上破题发力,在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上下功夫,对村级权力事项进行了梳理、归纳、审核,编制出台权力清单37条,探索建立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新机制。

玉门:权力清单扎紧制度篱笆防治“微腐败”

玉门市黄闸湾镇梁子沟村群众在村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办事,其中一面墙上是村级权力清单37条的内容。

“37条”以“四议两公开决策法”为基础和总纲,以“公开、公示、公平”为准绳,通过对村级重大决策、三资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11个方面17项村级权力运行事项和20项便民服务事项进行规范,使村干部的权力始终处于制度框架制约之中,切实减少村级组织和村干部权力运行的随意性。

“权力清单压缩了暗箱操作空间,确保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规范运行。村干部行使的小微权力,有了明确边界,置于老百姓眼皮底下运行,哪些符合流程、哪些不符合流程,一目了然。”玉门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

“根据村级权力清单37条,我们村1万块钱以下的工程和其他支出,都由村‘三委’会讨论决定,1万块钱以上的按‘四议两公开’程序办手续。我们干工作有据可依,底气也足,群众对我们也更信任了。”玉门镇东渠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建雄说。

“现在水费收支比以前明白多了,每月浇了多少水,公示出来一目了然,管水的不管钱、管钱的不花钱,花钱还要受老百姓的监督,‘糊涂账’成了‘明白账’,矛盾纠纷自然也少了。”赤金镇铁人村村民李超说。

玉门市一村委会院墙上的权力清单37条宣传画。

玉门市一村委会院墙上的权力清单37条宣传画。

2019年,玉门市按照大方向与国家方针政策相一致、小细节与乡村实际相结合的要求,将村级权力清单与“一处跑、跑一次”放管服改革相结合,打造村级权力清单37条“升级版”,合并删减流程31项、调整修改流程20项、新增流程2项;合并权力事项1条,拆分权力事项1条,删除权力事项2条,新增(更换)权力事项3条。

“升级版的村级权力清单37条,对全市农村小微权力全面确权、亮权、控权,成为村干部服务村民的‘指南针’。”玉门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今后将依照省纪委监委关于加强乡村小微权力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督促党委、政府进一步完善清单内容,让清单在防治“微腐败”中发挥更大作用。(王衡张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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