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陕西省纪委监委通报4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典型案例
日前,陕西省纪委监委通报了4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1.省生态环境厅原党组书记、厅长冯振东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2017年6月,时任延安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冯振东在贾延成涉嫌骗取贷款、高利转贷两个罪名已符合立案条件的情况下,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建议不采纳,并要求公安机关停止初查,帮助贾延成逃避司法打击。2020年11月,贾延成因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数罪并罚,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冯振东还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犯罪问题。2019年11月,冯振东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汉中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王隆庆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2018年,王隆庆与朱历军相识后,多次接受朱历军吃请、游玩,并收受其财物。2019年3月,公安机关对朱历军涉黑犯罪问题立案侦查后,王隆庆受朱历军请托,多次向汉中市公安局有关领导打探案情,并给西乡县有关领导说情打招呼,要求关照朱历军。2020年7月,朱历军因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数罪并罚,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2019年3月,在公安机关查办张世衡涉黑犯罪问题期间,王隆庆受张世衡请托,向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有关领导打探案情。2020年6月,张世衡因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数罪并罚,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王隆庆还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犯罪问题。2019年12月,王隆庆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西安市委平安办原主任、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阎鸿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2011年,省“打黑办”将全国“打黑办”移送的蔡国强(又名蔡立)有关违法犯罪问题线索移交西安市侦办,并多次督办。在此情况下,时任市公安局副局长、刑事侦查局局长、市“打黑办”主任阎鸿仍与蔡国强保持密切交往,于2013年至2016年,先后参加蔡国强组织的藏獒协会成立大会、警獒基地揭牌仪式,并多次收受蔡国强所送钱物,为其站台撑腰。2016年,市“打黑办”向上级报告称现有证据不能证明蔡国强等人涉嫌黑恶犯罪,拟报请线索查结,但未获批准。2020年6月,蔡国强因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数罪并罚,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阎鸿还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犯罪问题。2020年3月,阎鸿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西安市灞桥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于小鹿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2008年12月,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向西安市公安局灞桥分局移送了灞桥街道豁口村党支部原书记杜东锋等人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线索。此案侦办期间,杜东锋找到于小鹿送给其烟酒,请托为其帮忙说情。2009年3月,公安灞桥分局对杜东锋等人立案侦查,鉴于杜东锋区人大代表身份,公安灞桥分局向区人大常委会报请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于小鹿收到请示后,未启动相关程序予以回复,并给公安机关打招呼关照杜东锋,为从轻处理做工作,导致该案长期被搁置。2020年9月,杜东锋因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数罪并罚,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于小鹿还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犯罪问题。2020年3月,于小鹿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通报指出,以上4起典型案例,有的对黑恶势力犯罪压案不查、有黑不打,利用职权干预司法活动,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刑事处罚;有的为涉黑涉恶人员打听案情、说情抹案,明知对方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仍为其提供保护;有的与黑恶势力沆瀣一气、为其站台撑腰,执法犯法,纵容黑恶势力作恶一方;有的与涉黑涉恶人员同流合污,对公安机关拘捕黑恶分子请示置之不理、拖延不办,致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相关人员受到惩治追究,完全是咎由自取。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做到引以为戒,时刻保持警钟长鸣。
通报强调,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战收官之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打伞破网”的信心决心,严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巩固和深化专项斗争成果。要立足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定位,在履行好自身承担的“六建”工作任务同时,强化对相关行业部门落实“六建”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严肃问责,持续提高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为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加压加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