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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基层医疗机构防护设备应有一定储备量

原标题:国家卫健委:基层医疗机构防护设备应有一定储备量

国家卫健委官网消息,国家卫健委日前发布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诊室设置的通知,规范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诊室设置与运行。关于房屋及设备要求,发热诊室应当设在机构内相对独立的区域,与普通门(急)诊有实际物理隔离屏障,避免发热患者与其他就诊人员交叉。诊室应符合“三区两通道”(污染区、潜在污染区、清洁区、患者通道、工作人员通道)要求。诊室内应当通风良好,选用独立空调。机构出入口等显著位置有明显标识,引导发热患者抵达发热诊室就诊。发热诊室应当结合实际设置独立或临时隔离留观(室)区域。有条件的可分设候诊区、治疗室、检验室、药房等。应当为发热患者设置独立卫生间。配备的设施设备应当满足诊室实际功能,包括办公设备、诊疗设备、防护设备及消毒设备等,设施设备应当耐腐蚀、方便消毒。防护设备应当有一定的储备量。

责任编辑:贾楠 SN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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