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湘大人物志|质存芳华,如玉如石——追忆何文燕教授
来源:湘潭大学
开栏的话
金飞玉走,岁月流光。我校建校以来,一代代湘大人辛勤耕耘,潜心研究,为学校的建设发展贡献了力量。为此特开辟“湘大人物志”专栏,以纪念先贤,启发后学,激励湘大人奋勇向前。
质存芳华如玉如石
追忆何文燕教授
法学楼旁,有一个法槌形雕塑,阳光穿过树叶,在它坚毅的身躯上留下点点光斑。微风吹过,光影摇曳,石质的雕塑上流散着温润的光芒,如玉般熠熠生辉。在我校法学学科的发展历程中,何文燕教授带着石的坚韧沉稳,怀着玉的柔和温存,立坚实基业,成一家之言,育桃李天下。
立玉石之基
1983年春,何文燕收到我校法律系的商调函,她的人生面临重大选择。
我校作为湖南省第一个开始筹建法律系的高校,面对的困难可想而知。何文燕受祖父何恐革命精神的感染和父亲教诲的熏陶,对毛主席怀有无比崇敬之情。经过几个月的慎重考虑,在责任感和使命感的感召下,何文燕毅然离开了自己摸爬滚打了18年的绥宁县,和丈夫、孩子一起,来到了由毛主席亲自倡办、亲笔题写校名的湘潭大学。
初到湘大,何文燕便接受学校的任命,担任法律系副主任,全面主持法律系筹建工作。何文燕常常工作到深夜,和其他初创成员一起解决建系的软件和硬件问题。在夜晚宁静的灯光里,他们勾勒描绘着法律系的建设蓝图。
建系首先要解决的便是师资人员短缺的问题,何文燕和其他成员积极与各个高校联系,赴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高校招揽人才,充实师资。在招徕高素质人才的同时,何文燕也非常注重对现有师资的进一步培养。经过何文燕和同事们的四处奔波、联络,法律系从1983年的十几人发展到1986年的40多人,已经初具规模。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和要求,何文燕参考外校经验,制订本科教学工作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全面开设高等教育法学本科应开课程;购置图书资料,充实资料室;购置试验设备,建立试验室;发动老师与政法部门联系,收集案例资料,充实教学内容。
基于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要,1985年在省教委领导下,何文燕及其他教师制订了湖南省高等教育法律专业自学考试计划,率先开展高等教育法学专业自学考试工作,在全省范围内举办高等教育法律函授班、法律夜大班。通过成人教育,法律系不仅为国家培养了一批急需的法律人才,也向社会展示了湘大法律系的担当和实力。
为保证教学质量和良好的教学秩序,何文燕主持制定了法律系的各项规章制度。“我对自己的要求是必须做到‘名副其实’。”对于规章制度,何文燕以身作则遵守,通过一次次的职称考试和评审,一步步获得了讲师、副教授、教授的职称。
何文燕为法律系的发展打下了牢固的基石,沉淀出湘大法学的珠玉之实。如今,法学院已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国家级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国家级法学特色专业建设点等国家级教学人才培养平台,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研究基地、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公益诉讼研究基地等省部级科研与人才培养平台、智库。
这些成果的滥觞藏在何文燕日夜劳作的办公室里,藏在那彻夜不息的幽幽灯光里。
成玉石之业
在法律系各方面都打下了一定基础后,何文燕潜心学术,一头扎进了法学研究的巨浪中。
何文燕的书房只有不到十平米,里面陈列着一整面墙的木质书柜,透过柜子的玻璃窗,可以看到里面整齐摆放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毛泽东文集》和上百本法学经典著作。书柜对面是一扇小窗,窗旁就是何文燕的书桌。
窗外的树叶绿了又黄,夏日的蝉鸣,秋天的军训哨声,都被关在了这扇小小的窗外。时光在这间小书房中似乎停滞了,在这个专属于自己的天地里,何文燕数十年如一日地做着民事诉讼法的理论研究。
白日里,楼下的篮球场上总有三五学生打球,在明媚的阳光下挥洒青春的汗水;书房里,何文燕也在浩瀚的书海里倾力耕耘。到了晚上,一旁的路灯照得球场空旷而静谧,而书桌上的台灯却依然有指尖摩挲书页发出的沙沙声陪伴。在键盘的敲击声中,暖黄色的灯光温和而明亮。夜再深些,书房角落的一张木质小床就成了何文燕的安身之处,她伴着书香和窗外的蛙鸣进入梦乡。
在这间书房里,何文燕完成著作15部,公开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她于1996年出版的《民事诉讼理论问题研究》一书,为我国民事诉讼法学理论体系实现系统化奠定了重要基础,被誉为民事诉讼法学界“十四大以来有理论深度的民事诉讼法综合理论专著之一”。
在何文燕看来,在实现法治的现实需要下,一个法学工作者应该有所担当。因此她在研究中时刻保持“问题意识”“责任意识”。她深知基础理论问题是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重中之重,在我国缺乏深入探索和综合性学术专著较少的情况下,她对此进行了较系统的研究。此外,何文燕针对一度引起较大争议的“经济诉讼法”单独设立问题进行了分析,所形成的《诉讼法上民经不应分立》一文被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诉讼法学、司法制度》全文转载。检察机关的民事公诉权以及我国农村经济纠纷的社会控制等问题,何文燕也有所关注。
何文燕作为民事诉讼法学方向的带头人,参与了1993年诉讼法硕士学位授权点和2003年诉讼法博士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工作,皆成功获批。她还先后担任了诉讼法学硕士学位点和博士学位点的负责人,推动湘大诉讼法学科向前大步迈进。
在2013年出版的《民事诉讼法研究文集》中,年近70的何文燕遗憾地说自己与法学教育只结下了“半生缘”。但在这30年的科研过程中,她质朴如石,认真、严谨、扎实,在诉讼法领域发出璞玉般光芒。
守玉石之心
从1983年以来,何文燕先后为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讲授了十余门课程。
在学生们的记忆里,何文燕从来没有发过脾气,就连说话的声音也不曾大过。即便学生做错事,何文燕往往也是委婉地点出他的问题,为学生留有余地。“有时候老师说一句话,我们要回去想半天才能明白老师的意思。”1996级诉讼法专业硕士研究生李蓉回忆起老师对自己的教诲,深感动于老师的良苦用心。
北斗村3栋,是何文燕的家,学生们时常往那里跑。一周中三四天都会有学生在何文燕家中吃饭。一个不大的客厅,往往挤着四五个讨论问题的学生。有时候,大家因为一个观点吵得面红耳赤,拍着桌子大声争论,何文燕也只是笑眯眯地站在一旁看着,在他们无法争论出结果时,才慢条斯理地为学生梳理思路,指出方向。
何文燕上课时常穿一身灰色的单排扣西装,里面配一个雾粉色的衬衣,淡雅而又端庄。在课上,何文燕最常对学生说的一句话是:“这样说也是有道理的。”面对学生提出的各种观点,她总是认真思考一番,再去回应。在授课中,何文燕以启发式教学为主,提供研究课题、方法与思路,采用“案例分析”法和“汇报式”教学法,让学生依据自己的兴趣选择课题、寻找答案,最终进行点评。何文燕说:“老师带学生,不是抱着走,不是牵着走,是指定方向让他走,遇到坎坎再去扶他一下。”
有数十年实践经验的何文燕深知法学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性,因此她在教学过程中,着重注意了对学生实际工作能力的提高,组织模拟法庭,收集案例,归纳压缩案例事实,编写案例教学资料。为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何文燕特意邀请在司法部门工作的毕业生进入课堂,和同学们一起交流工作经验和学习体会,这种独特的教学方式,深受学生欢迎。
为提高教学质量,何文燕先后主编了多部教材,如《民事诉讼法学新编》《法律文书写作学》《民事诉讼法学》等,出版发行后均大受好评。她还参与编写了《民事诉讼法学新论》《民事诉讼法通论》等专著和全国性的教材。
“老师最大的心愿,是希望我们能够幸福。”何文燕不仅关注学生的学习情况,对他们生活的关心也是无微不至。直到毕业后,学生之间有了矛盾和误会,家庭遇到了困难,依然会和何文燕倾诉,而何文燕也会倾尽所能地提供帮助。
温柔,谦和,智慧,一直以来,何文燕用人格的力量感染学生,以严谨的态度要求学生,以高质量的成果带动和促进学生,给予学生们坚石般稳固的支撑,良玉般温和的关爱。
2013年,何文燕个人出资50万,成立了“何文燕诉讼法学教育基金”。至今,已有38名生活困难的优秀学生得到资助。
托克维尔笔下的农民将心和种子一起埋进地里,而何文燕则将爱与希望种进学生的心里。何文燕用一颗玉石之心培养出了一大批优秀学子,她用心播下的种子已长成,现今都活跃在学术领域、律师行业和各司法部门。
退休后,何文燕依然乐此不疲地为学生们提供帮助,也有了更多的时间延续自己之前的爱好——种菜、种花。每到辣椒成熟的时候,何文燕的学生们便会收到一大袋她亲自种植的辣椒。何文燕的阳台俨然是一个小花圃,各类的花草在阳光下勃勃向上。
2019年,何文燕癌症复发,从70多斤瘦到只有50斤,每天24小时都要承受病痛的折磨,但她依然坚持到毛主席的故乡韶山看看,拍几张照片,这是她每年的老传统,是她来湘大的初心,也是对祖父革命精神的传承。
2020年10月30日,77岁的何文燕坐在卧室窗边的高背椅上安详地睡去了。她的女儿和学生谨遵她的遗言,“不开追悼会”“不搞遗体告别”,只有少数亲人和学生送她走了最后一程。
阳台上的杜鹃和天竺葵谢了,只有素雅的茶花和文竹带着深深使命感似的默默汲取养料。何文燕的一生如石般厚重,如玉般温润,她用自己的玉石之质感染着身边之人,滋养着法学热土,留下了累累硕果。
在《民事诉讼法研究文集》的前言中,何文燕这样写道:“在人生征程中,我没有忘记祖父的遗愿和父亲的教诲,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始终坚守着一个共产党员的信念和知识分子的良知,践行着为人民服务的理想,不为名利所累,端端正正地做人,踏踏实实地做事,没有辜负国家对我的培养和家庭对我的期望。”
她是如是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湘潭大学新媒体中心】
图片/陈习妮等
封面/陈思乐
文字/王星黄雪琴
编辑/朱彦婷
责编/丁德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