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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八项规定入人心 正风肃纪扬清风

原标题:厦门:八项规定入人心正风肃纪扬清风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2012年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新风一开,万木春来。八年来,厦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起,一年一年坚守,从强化主体意识、强化督促检查、推动谈话提醒到创新督查方式方法、严肃执纪问责、强化通报曝光、推动建章立制,正风肃纪突出“常”“长”二字,党风政风为之一新。

八年来,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督查,连续八年由市委常委和党员副市长带队到分管单位和联系地方开展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对检查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发督办单。

八年来,紧盯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陆续开展会所中的歪风、办公用房、公款购卡、公车管理使用、工会经费、违规参与高尔夫球活动、违规购买消费高档白酒、“天价烟”背后“四风”问题等专项整治;持续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牟取私利问题,列出目录清单,领导干部进行自查,并在民主生活会上做出说明;开展市直公房管理使用督查,追缴市直机关自管公房拖欠租金、市住房局直管公房租金、收回多套违规使用公房,对多名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或批评教育。

八年来,着力建章立制,出台相关制度51项,出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00条纪律红线、典型案例、常见问题》,印发《厦门市处置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案例示范》,推动作风建设长效治理。2017年开通“厦门党风政风监督台”微信公众号,拓宽监督举报渠道,收集社情民意。

深入纠治“四风”,查处不是目的。厦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不敢、不能、不想”一体推进,标本兼治把作风建设成效巩固拓展。通过严查细究、通报曝光,持续强化“不敢”的震慑;通过问题导向、查找根源、扎紧制度笼子、拓展监督渠道,不断完善“不能”的制度机制;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挖掘本地勤廉人物故事,创新警示教育方式,引导党员干部固本培元、涵养正气,提升“不想”的自觉。

“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守土尽责、严抓严管,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要提高履职本领,能发现、善发现、敢亮剑,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持续擦亮‘金色名片’。”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厦门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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