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疾控中心发布《农贸市场环境卫生防疫工作指引》
▲12月5日下午,北京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181场新闻发布会,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徐和建主持。市疾控中心副主任庞星火出席发布会,通报北京最新疫情,发布疫情防控有关信息。
市疾控中心副主任庞星火发布农贸市场环境卫生防疫工作指引:
当前国外新冠疫情仍处于高发态势,境外输入确诊病例时有发生,国内多地出现冷链从业人员确诊病例。农贸市场是冷链生鲜食品流通的重要环节,且与大家的生活息息相关,为了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市疾控中心特制订农贸市场环境卫生防疫指引。
一是严格落实责任。农贸市场举办方应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落实“四方责任”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场所和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明确各方责任,梳理工作环节,制订应对预案,落实制度规定。
二是做好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农贸市场举办方应严格遵守北京市复工复产相关规定,建立商户和管理人员体温健康监测制度,利用北京健康宝,实行“绿码”上岗制;商户和管理人员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时不得带病工作,并协助其就医。顾客使用北京健康宝进入市场,并按相关规定在入口处实施体温监测等防控措施。农贸市场管理者、经营户应保持个人卫生和环境整洁,所有进入市场人员均应佩戴口罩。
三是保持市场内空气流通。应优先采用自然通风,有条件的可以开启排风扇等抽气装置以加强室内空气流动。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时,应符合相关要求。市场营业前,应充分进行室内通风换气;营业中要确保通风设施正常运行,保持场所的通风良好;每日停业后,应及时打开门窗进行充分的自然通风换气。有厢式电梯和地下车库的,应保证厢式电梯的换气扇、地下车库通风系统运转正常。
四是严格用水相关标准。农贸市场生活用水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用于冲厕、车辆冲洗、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等非饮用的再生水,应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要求。
五是及时清运垃圾。农贸市场应做到地面清洁干爽,无积水,无异味,无杂物占道堆放,陈列场地不可堆放垃圾和无关物品。应设置相应垃圾桶和垃圾中转密闭间,对废弃物集中处理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随产随清,并按照我市垃圾分类的要求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垃圾运输车和手推式垃圾收集车等应密闭存放、运输。
六是保持公厕清洁卫生。公厕要有专人管理,清扫有登记,地面无积水,无纸屑、烟头、痰迹和杂物,大便器内无积粪,小便器内不积存尿液,无尿垢、杂物,墙面整洁。洗手处应提供洗手液,并保证水龙头等洗手设施正常使用。
七是坚持做好消毒工作。农贸市场的消毒部位和方法应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农贸市场预防性消毒指引》等相关要求进行。
八是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农贸市场举办方要组织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并设专人进行巡检、登记;要完善市场病媒生物防制设施,如地面硬化,疏通沟渠,堵抹墙洞地缝,按相关要求安装防鼠、防蝇等设施;要按照相关要求,加强农贸市场蟑螂、鼠类、蚊蝇等病媒生物密度的控制。
九是做好环境采样。农贸市场举办方需要对环境样品进行核酸检测时,采集部位可参照《生产经营场所环境自我监测采样工作要点指引》要求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