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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之锋罪有应得 港媒:年轻人别做炮灰

原标题:黄之锋罪有应得,港媒:年轻人别做炮灰

黄之锋罪有应得 港媒:年轻人别做炮灰

黄之锋与林朗彦即时入狱

涉嫌去年6月21日包围警总一案,已解散的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2日被判入狱13个半月,而前香港众志成员周庭及林朗彦亦分别被判入狱10个月及7个月,三人即时入狱。

自去年六月反修例风波爆发后,时有声音认为法院的判决阻吓力不足,起不到对乱港派的震慑作用。但这次裁判官王诗丽在包围警总一案的判词,就明确表示:“为保障公众利益及市民生命财产,判刑要具阻吓力,判处即时监禁是唯一选项。”

还有媒体为王诗丽法官点赞,称如此斩钉截铁的态度,才可以香港新一代分清黑白,分清对错,犯法就是犯法,犯法是会有后果,判刑时若只以同理心先行,只会祸害社会。

个别乱港分子如岑子杰、巫堃泰,在社交媒体上为黄之锋“鸣不平”。但由于此案黄之锋实在罪有应得,控方提供的录像可谓证据确凿,这群人无从抵赖之下,只能喊几句“这是政治打压”之类的陈词滥调。

而此次判决的震慑作用,则能从其他反对派政客的反应中管窥一二。泛民最大政团民主党的社交媒体专页对黄之锋等人被判刑未发一词,众多民主党的前立法会、区议会议员也没做任何评论。

有港媒表示,法律就是法律,公平公正,不偏不倚。只有法律对于违法行为做出应有的惩戒,才能震慑潜在的违法者。

也有媒体关注到这次判决,对于香港部分年轻人的警醒意义。成千上万人在“违法达义”的荒谬逻辑煽惑鼓动下走上暴力犯罪之路,姑且不论给香港社会政治经济法治所造成的重创伤害,单是给予香港年轻人所造成的伤害,就已经祸延整代人。

反修例风波期间超过万人涉案被捕,其中4000人是青年,更有超过2000人是中小学生,甚至还有年仅12岁的总角少年。

黄之锋等三人通过“反国教”打响名堂,得意于乱港派,但其实他们不过是棋子。而被他们三人煽动走上街头的年轻人,更是受害者、可怜虫。三名昔日“战友”同日被判,殊途同归,足以警醒其追随者须及时回头,不要再做乱港分子的炮灰,否则,黄之锋等人的今日,就是他们的明天。

香港拨乱反正、维护国安任重而道远。加强国家宪法、基本法、国安法的宣传教育,拯救青年学生免于政冶及暴力的荼毒,是当务之急。

来源:橙新闻、点新闻、大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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