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郑渊洁系列图书被侵犯著作权案一审宣判
正义网讯(记者卢志坚通讯员张珍)日前,由江苏省淮安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郑渊洁系列图书被侵犯著作权案(本报于今年11月17日8版曾作报道)一审公开宣判,检察机关的全部指控意见均获采纳。
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对被告单位北京欣盛建达图书有限公司、北京宏瑞建兴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各判处罚金50万元;以侵犯著作权罪,对被告人王某、李某判处四年至三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各并处罚金300万元、260万元;以侵犯著作权罪,对漆某某等8名被告人判处二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执行缓刑,各并处罚金;以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对被告人吴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6万元。
该案由“童话大王”郑渊洁实名举报,被列为2019年度全国“扫黄打非”十大案件之一,全国扫黄打非办、国家版权局、公安部、最高检四部门挂牌督办。经查,2017年4月至2019年2月,两家被告单位和王某等11名被告人(其中一名被告人因在异地涉及其他犯罪正在服刑期间,将另行宣判)印刷、销售侵犯著作权书籍近百万册,涉及被侵权出版社2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