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赵长青收了12人财物,共计2486.65246万
据德州中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消息,11月30日上午9时30分,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一审公开宣判中国书法家协会原副主席赵长青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四十万元。赵长青受贿所得赃款赃物及其孳息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至2019年,被告人赵长青先后利用担任中国书法家协会分党组书记、驻会副主席、秘书长,中国书协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获批中国书协会员、当选中国书协理事、协调工程项目合作等方面谋取利益,本人直接或通过他人收受12名相关人员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486.65246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长青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赵长青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赵长青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公开简历,赵长青生于1953年7月。据报道,赵长青小时候就喜欢写字,“老师总拿我的字给同学们做示范”,他说,那时候不懂什么书法艺术,其父亲告诉他字是一个人的脸面。赵长青中学毕业后参军,成为一名文艺兵,赵长青说“写写画画的任务大多交给我”。
此后,赵长青调到黑龙江工作,历任共青团黑龙江省委副书记、黑龙江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兼省文联党组书记等职。2002年,赵长青任中国文联国内联络部主任。
2005年,赵长青任中国书法家协会分党组书记、驻会副主席、秘书长,主持中国书协日常工作。当时,赵长青还曾作诗《赴中国书协报到感怀》:
平素躬耕源自强,积德养心祈安康。
忽降重任诚惶恐,昆仑肝胆士敢当。
孩提临书练功课,哪知中年起墨香。
风雨来时暖阳照,襟怀道义化吉祥。
赵长青担任该职9年,于2014年任中国书法家协会副主席。2015年,赵长青任中国书法家协会顾问,至2018年退休。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报道,2007年,时任黑龙江省某市人事局干部郭某某违规获取二级美术师资格。2011年,赵长青在明知郭某某职称系虚假的情况下,仍违规同意将其调入中国书协。事后,郭某某为表示感谢,在赵长青过生日和其母亲丧事期间送给赵长青礼金11万元。
到中国书协任职之初,赵长青曾向组织明确表态:自己不是搞书法的,三年内不参加展览。然而,上任仅三个月后,赵长青就把自己的字挂上了某大型展览。
据报道,赵长青善于利用在中国书协任职的便利包装自己,摇身一变成为“文化名人”,热衷于以“书法家”名头出席各类书法活动,得名又得利。对各地各类书法活动,赵长青有请必到,有利必取,乐此不疲,完全将工作职责抛之脑后,深陷“名利场”不能自拔,进而在一片光环和吹捧声中,逐渐迷失自我,心安理得地以“知名书法家”身份到处写字收钱。
2012年至2014年,山西老板李某为他人请托办事,到赵长青办公室奉上大额现金。对此,赵长青先是“义正辞严”予以拒绝,而后暗示对方可以购买其个人书法作品,以此掩耳盗铃将几十万元贿金揣入腰包。
向赵长青行贿的人员,绝大多数曾以“买字”为名向其输送利益。以书法艺术之名,行贪腐贿赂之实,赵长青对此却十分得意,还专门总结了一套顺口溜:“当官的收钱,不是贪污就是受贿;我收钱是稿费,既不犯法又不犯罪,顶多交点税。我收钱,不用躲,不用藏,直接存银行;不怕警车叫,照样睡好觉。”
经过权威机构鉴定,赵长青的书法作品并不具备书法价值。所谓“价值”不过是“围猎者”开出的价码而已,用来交换的是他手中的权力。打着书法家的幌子大肆敛财的赵长青,接受审查调查时向办案人员承认:“我就不是一个书法家。”
2019年10月2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赵长青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央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山东省监委监察调查。2020年7月9日,赵长青被开除党籍,并取消其退休待遇。
赵长青简历
赵长青,男,1953年7月生,汉族,辽宁义县人,研究生学历,1970年12月参加工作,1971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曾任黑龙江团省委副书记、黑龙江省委宣传部副部长、黑龙江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兼省文联党组书记等职。
2002年11月任中国文联国内联络部主任
2005年12月任中国书法家协会分党组书记、驻会副主席、秘书长
2014年4月任中国书法家协会副主席
2015年12月任中国书法家协会顾问
2018年6月退休
2019年10月被查。
责任编辑:武晓东 SN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