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现全覆盖
截至目前,我省已累计投资24.8亿元,全面推进农牧区环境综合整治,整治村庄和游牧民定居点4515个,实现全省农牧区环境综合整治全覆盖。
近年来,我省以设施建设切实提升治理水平,实施农牧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工程,覆盖全部项目村庄和游牧民定居点,配置垃圾箱、垃圾收集转运车辆,基本建立了“户保洁、村收集、乡镇转运、县(或乡镇)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实施生活污水污染治理工程,在全省环境敏感、规模较大、具备条件的村镇建设污水处理站、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网,项目村庄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收集处理。
同时,我省在制定发布《农牧区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南》《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等规范标准基础上,因地制宜推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设施运行模式。其中,西宁市湟源县政府成立专业公司提升城乡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一体化服务水平;海东市平安区城乡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统一建设运行,实现网格化管理;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德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第三方企业运营,并实现智能化监管,尤其是海南州贵德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模式和经验做法被生态环境部列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乡村振兴的典范。
在此基础上,我省还针对三江源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垃圾填埋场选址难、填埋取土破坏生态等问题,组织研发适用于高寒缺氧条件的生活垃圾智能化高温热解处理技术与设备,在海北藏族自治州刚察、果洛藏族自治州玛多、玉树藏族自治州杂多等县试点取得初步成功。(宋明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