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期末考试工作安排新鲜出炉!你准备好了吗?!
来源:河南师范大学
根据学校相关通知,2021年1月11日—17日为本学期期末复习考试时间。现将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课程和考查课程
(一)本学期所有课程均按照《河南师范大学考试过程化管理方案》和各学院制定的《实施细则》规范进行。
(二)考试课程门数不低于4门,专业课程由各学院负责安排,公修课程由全校统一安排,未列为学校统一时间安排的课程可作为考试或考查形式。考试课程可在考试时间内使用学校分配的教室完成(考试安排报教务处考试管理科),考查课程要求在考试前一周内完成(到教务处选课中心申请教室)。
(三)公共选修课考核前,任课教师要严格审查学生的考核资格,并将学生无考核资格的情况在考核前一周向学生公布并报所在学院备案,由学院报教务处处理。学生如有异议,可在两天内向任课教师及其所在学院申请复议。
二、试卷制作、传递与校对
(一)所有考试课程请在2020年12月22日前(考前20天)完成考试课程试卷的命题工作。各学院确定考试课程命题人,每门课程命制两套难易程度相当的A、B卷(采用电子试卷模板),并拟定参考答案和明确的评分标准保存本学院。期末考试选用试卷(A卷或B卷)由分管教学的院领导指定。要求试卷所占知识点比例应达到该门课程知识点80%以上。原则上,识记部分分数占比不超过试卷总分数的30%,理解、应用部分分数占比不低于70%。
(二)试题类型、内容和试题量严格按照有关命题要求实施。试卷题型不得少于四种。推荐题型:填空题、选择题、判断题、名词解释、改错题、简答题、论述题、计算题、证明题、案例分析、翻译题、写作题等。A、B试卷内容重复率不得超过10%。近三年,试卷重复率原则上不超过25%。
(三)试卷印刷须填写试卷传递卡,经教研室主任、学院主管教学领导签字后,于2020年12月27日(考前15天)前派专人到教务处考试管理科盖章。在送卷后的第5天由命题教师带工作证到指定地方校对试卷,考试的前一天到指定地方领取试卷。
三、本次考试统一时间:
2020级考试时间:2021年1月11日上午、12日下午、15日上午、16日下午进行;
2019级考试时间:2021年1月11日下午、13日上午、15日下午、17日上午进行;
2018级考试时间:2021年1月12日上午、13日下午、16日上午、17日下午进行。
上午考试时间 8:30—10:30;下午考试时间 15:00—17:00;教务处将全校教室按照学生人数比例分配到各学院(见附件),各学院根据本学期考试实际情况,在2020年12月21日前拟定好各公修课、专业课的考试时间、地点、人数、监考人员名单等考场安排(含电子版)报教务处考试管理科。
四、学校统一安排的考试科目及时间
(一)公共课程考试安排
课程
课程
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2019级
2021年1月11日
下午15:00—17:00
高等数学
2020级
2021年1月12日
下午15:00—17:00
心理学
2019级
2021年1月13日
上午08:30—10:30
(二)军事理论课程考试安排
军事理论考试时间在1月9日上午8:30-10:30(各学院请通知学生第二学位课程停课),考试安排在12月21日前报考试管理科,各学院使用期末考试分配的教室,尽量不要使用自习室(只限军事理论考试)。
(三)大学英语课程考试安排
1月10日上午 08:30—10:30 2020级大英I
1月10日下午 15:00—17:00 2019级大英III
五、公修考查课程安排:
校级公选课由各承担单位负责。
2018级《**课程与教学论》由各学院负责,《形势与政策》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
2019级《大学体育III》由体育学院负责考试;
2020级《教师口语》由文学院负责,《大学体育I》由体育学院负责考试,《大学计算机文化基础》由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
六、加强考风建设、严明考试纪律
(一)考试前,各学院须组织监考教师集中学习《河南师范大学考试工作管理规定(修订)》等考试相关文件,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学习《学生考试及违纪处理》、《考场规则》等有关规定,并严格按照要求组织考试。
(二)各学院须在每场考试前向学生宣读有关考试违纪处理的规定。
(三)考场布置要求规范(隔二坐一)、整洁、明确。黑板上要有座次表,且不能一成不变。学生凭一卡通、学生证或身份证进入考场,监考教师要恪尽职守,考前检查座位上是否有作弊材料,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单和巡视记录单,巡视记录单须于当天交考试管理科。
(四)考试期间,学校将组织校教学督导组专家、各学院主管教学的领导参与全校巡考工作,并且各考场监控系统将全场开通,由工作人员和巡考人员全程监控、取证。
(五)考试期间,一旦发现违纪考生,监考教师需做好记录,做到有理有据,如实上报,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七、各教学单位要认真组织好试卷的评阅、分析、成绩录入及备案工作。
(一)考试结束后,各学院统一装订密封试卷,统一组织教师按集体评卷,并对试卷进行质量分析。
(二)试卷评阅、分析和成绩录入工作要在考试结束一周内完成。
(三)各学院要做好认真验收试卷、试卷质量分析报告、成绩册(一式两份,一份学院保存,一份交教务处考试管理科)及平时成绩评定材料的备案工作。试卷统一按学号顺序装订成册交学院办公室封存。
八、试卷抽查工作
教务处将聘请有关专家抽查评卷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