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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四项措施助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原标题:太和:四项措施助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太和县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采取四项有力举措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主动发现、深挖细查“保护伞”和涉黑涉恶腐败等违纪违法问题,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完善制度机制,健全工作架构。先后建立并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印发《太和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查调查工作联合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任务》《太和县纪委监委关于涉黑涉恶腐败实名举报人保护暂行办法》,建立起双向移送反馈机制、协同协作机制、案件会商机制。通过把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下发7份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和5份督办函、10份提醒函,坚决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的监管责任。

规范处置管理,及时跟踪督办。建立涉黑涉恶信访举报台账,实行集中管理,批准交办。建立涉黑涉恶基础台账,及时跟踪督办问题线索办理进度,实现常态化更新。严格落实领导联点包案和联片督办机制,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乡镇工作室和乡镇,开展扫恶除恶督导,推动“一案三查”落到实处。截止目前,“一案三查”共问责14人次、1个单位党组织。加强与政法机关案件办理协同协作,专项斗争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同步协作案件35件。

履行监督职责,推进工作落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落实党风廉政“两个责任”督查考核的主要内容。召开14家“零线索”单位约谈会,督促相关单位积极摸排线索并及时向政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作为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重要内容,强化对“治乱”工作的监督,通过下发督办函、一线督查等方式,督促167件行业乱象和问题整改解决。

坚持深挖彻查,严厉打伞破网。制定并严格落实《太和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逐案筛查工作办法(试行)》,按照“1+4”逐案筛查职责和任务分工,着力发现党员干部涉黑恶腐败问题。通过对2018年200多件行政处罚卷宗开展行政卷宗复查复核,发现1起非法“采砂”案件处罚不到位问题,现已督促整改到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积极开辟第二战场,组织人员深入羁押场所29次,调查询问涉黑涉恶人员39人次,收集问题线索4条,目前均已办结。(阜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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