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西首批省级步行街开始公示
来源:山西省商务厅
近日,从山西省商务厅传来消息,我省首批省级步行街(试点)认定评审工作进入公示阶段。经各市申报、初审、专家评审等环节,拟定太原钟楼步行街、太原中正天街、忻州古城、大同凯德世家广场、长治城隍庙广场为2020年省级步行街试点(非示范)单位,公示期为11月11日至18日。
省级步行街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步行街发展比较成熟,位于城市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城市商业中心,与核心商圈、城市中心广场、中央商务区等协调发展,纯步行长度不少于500米;功能齐全,业态丰富,国内外品牌集聚;规划科学,设施完善,交通便利,环境优美;客流量大,吸纳就业能力强;注重商业模式创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商业氛围浓厚,经济效益好。
步行街文化底蕴深厚,凸显地方特色、传承优秀文化,以展现城市形象、引领商业创新、满足消费升级为目标,是现代时尚与传统文化结合的城市繁华商业中心,可以满足居民购物、娱乐、休闲和体验等多方面需求。
步行街知名度高,信誉好,美誉度高,影响广泛,客流集聚,消费者、经营者满意度高,有城市名片、城市地标特征,是当地城市居民和国内外游客购物、娱乐、休闲和体验首选之地。
步行街运营管理规范,有相应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对步行街内的市容环境卫生与绿化、公共秩序与交通安全、公共设施、商业经营等实施日常监督管理。有完善服务体系,制定规章制度,倡导诚信经营,完善业态布局和业种引导。
经公示环节后,山西省商务厅将对获得省级步行街的单位进行授牌,视情给予政策支持,授牌有效期3年。(王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