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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驻港公署坚决支持全国人大常委会涉港决定

原标题:外交部驻港公署坚决支持全国人大常委会涉港决定并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合理合法外国干预注定是死路一条

来源:外交部驻港公署

针对有西方政客指责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香港特区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的决定,外交部驻港公署发言人予以坚决批驳和强烈谴责,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合理合法,正当必要,有利于维护“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不容任何外部势力干涉。

发言人说,公职人员,特别是掌握国家立法大权的议员,拥护本国宪制性法律、效忠祖国在世界各国都是基本政治伦理。通过立法建立宣誓效忠制度、明确议员资格、确保议员的国家认同和政治忠诚是国际通例。纵观全球,没有任何国家会对包括议员在内的公职人员违背誓言、背叛国家的行径听之任之。违法者必须承担法律责任,这是任何一个法治社会的基本准则。

发言人指出,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治港”是“一国两制”的初衷和应有之义。爱国爱港是宪法和基本法的根本要求,也是每一名特区从政者必须遵守的政治伦理。香港个别立法会议员违背誓言、不守规则、藐视法律,肆无忌惮破坏立法会运作,一意孤行干扰香港政治体制和管治的正常运行,甚至还拒绝承认国家对香港行使主权以及香港作为国家一个地方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地位,乞求外国制裁香港,甘做外国势力的“马前卒”,与“一国两制”和基本法为敌,铁证如山,不容抵赖。依法剥夺其议员资格正当必要、天经地义。

发言人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为中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对基本法和香港国安法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宪制性问题作出处理,合理合法合宪,其法律效力和权威性不容挑战。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涉及对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基本法第104条及其解释和香港国安法条文的理解和落实,特区政府不能自行解决,必须从宪制层面予以解决。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明确了立法会议员不符合“拥护”和“效忠”言行的法律后果和丧失立法会议员资格的程序,是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落实基本法和香港国安法等有关规定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香港法治和特区宪制秩序的必要之举。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法律职责,根本不存在所谓损害特区高度自治权的问题。

发言人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是牢牢把握“一国两制”正确方向的又一具体举措,保障香港治理机构正常运转和社会稳定,符合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具有坚实的民意基础。该决定针对的只是那些拒绝承担维护“一国两制”、为香港特区服务、为香港市民谋福祉重要职责的议员,不会损害香港市民依法享有各项权利与自由。

发言人指出,西方一些政客恶意攻击、诋毁中国依法明确香港特区立法会议员资格的正义之举,完全是颠倒黑白、信口雌黄。他们无视自己和世界各国都有关于议员效忠国家和任职资格规定的事实,无视香港广大市民的根本利益和主流民意,抱持根深蒂固的意识形态偏见,搞赤裸裸的双重标准,公然干涉中国内政,粗暴践踏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再次暴露其为反中乱港分子继续劫持、揽抄香港撑腰打气的卑鄙伎俩,以及唯恐香港不乱的险恶用心。但他们是不会得逞的!

发言人强调,香港是中国的香港,没有人比中国政府更有诚意和决心全面准确落实“一国两制”,没有人比中国政府更关心香港繁荣稳定和香港居民的福祉。香港事务纯属中国内政,任何插手香港事务的干预言行必将遭到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坚决回击,任何人企图打“香港牌”遏制中国都注定是死路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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