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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船舶登记可网上受理全岛通办

原标题:国际船舶登记可网上受理全岛通办

本报11月9日讯(记者史瑞丽通讯员高磊)记者今天从海南海事局获悉,为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关于“创新设立便捷、高效的船舶登记程序”的部署要求,经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批准,日前海南海事局发布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船舶登记程序规定》。

该《程序规定》全文共22条,充分结合海南自贸港航运发展的需求,进一步明确了海南自由贸易港船舶登记适用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审批程序,形成了区别于原登记程序规定的五大亮点。一是助力“中国洋浦港”船籍港建设,明确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依法设立的企业所有、融资租赁或光船租赁的船舶可以依照本《程序规定》办理国际船舶登记,船籍港为“中国洋浦港”。二是优化审批流程,明确国际船舶登记可以网上受理,全岛通办,明确涉及海事管理机构签发、签注的其他船舶证书、文书由船舶登记机关统一办理,实施二级审批制度,减少了船舶登记办理环节。三是简化申请材料,推荐使用统一的格式文本,明确不同申请事项可同时办理,免于提交能够通过国家或地方政务服务平台核验的证照类材料原件以及海事机构签发的证书文书。四是压缩办结时限,明确船舶登记机关在签发受理通知书后一个工作日内办结船舶登记手续,多个事项并联办理的最多可延长一日,将办结时限从现有7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提高了工作效率。五是便利船舶转籍,对因船舶所有权转移等原因转到“中国洋浦港”登记的国内船舶,允许申请人在上一港注销的同时,持相关证明材料和有效的原船舶技术证书申请办理国际船舶所有权登记和国籍登记,解决船舶转籍不停航问题。

海南海事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程序规定》实施后,将有效吸引中资方便旗船舶及外资船舶在海南注册,对于促进各航运集聚海南,推动海南高端航运服务产业的发展和航运业开放,营造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口岸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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